据山西省组织完成的《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影响及评价》表明,山西每挖1吨煤损耗2.48吨水资源。从1949年到2004年,山西共挖煤约77亿吨,损失水资源达191亿吨。山西每年挖5亿吨煤,使1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遭到破坏。这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河水入晋工程的总引水量。这一现象已引起山西省有关方面的重视,“节水山西”的建设力度正逐渐加大。
这项关于山西省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报告表明,山西省煤炭资源极其丰富,含煤地层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40%。然而山西水资源却严重短缺,人均占有水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0%。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不仅使水资源雪上加霜,而且严重破坏了地下水脉,污染了水环境,对自然生态状况产生扰动。山西以及周边省区的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深受影响。
据参与调研的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该课题从水文地质破坏调查、遥感分析、典型案例研究及经济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研究成果显示,山西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水文气象条件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客观条件,而煤炭的大规模、高强度开发,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重要原因。据统计,山西采煤对水资源的破坏面积已达2035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3%。
山西省大部分农村人畜吃水靠煤系裂隙水,而煤矿开采恰好破坏了这个层段的含水层。据统计,全省由于采煤排水引起矿区水位下降,导致泉水流量下降或断流,导致近600万人以及几十万头大牲畜饮水严重困难。
专家认为,应对煤炭及所储存的地下水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对水资源进行综合开发与整治;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特殊保护政策规范煤炭开采,保护水资源;应将山西地下水资源保护纳入国家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重点地区,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安排和资金上给以重点扶持,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对各类煤矿按煤炭产量统一征收水资源损耗与污染税。同时国家也应当从技术、人才、投资和经营机制方面合力攻关,帮助山西省等煤炭主产区摆脱“产煤致旱、因煤致渴”的困扰。
其实,早在报告出来之前,水资源损耗严重的状况已经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山西省相继出台了《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用水定额》等规定,全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供水水价体系。水资源优化调配技术、复用技术以及节水器具在山西的农业、工业、城市生活中逐渐推广,个别县还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水权分配机制上进行了探索性试点。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