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生态园”非法开发的林地曾经郁郁葱葱,而今满目疮痍,只剩下几棵树和大片裸露的沙土地。耿敬涛摄(摄于2007年10月)
事情还要从2006年说起。当年3月,商人罗某决定实施其在全国建100家福海生态园的宏伟计划。
签阴阳合同,巧立名目,公然在森林公园核心区盖别墅
怎样在树木园内建别墅?怎样获得项目审批?福海公司及贵州省林科院合谋想出阴阳合同的“高招”——将真实内容隐去的合同示人,另一份秘密合同统管利益分配。福海生态园披上“以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为主”的合法外衣,项目正式上马。
手续不全,却穷尽手段开工,非法占用农用地且滥伐林木
由于相关人员举报,2006年9月29日,贵州省林业厅向省林科院、福海公司下达项目停工通知,要求完善手续。贵州省林科院随即“暗度陈仓”,一边8次给福海公司下达停工通知,一边在其帮助或默认下,任由其非法在树木园内进行施工。至2007年10月,福海生态园被贵阳市责令全面停工,项目已完成地基硬化8块,架空地块16处,建成办公楼1处,修建亭子5处等,经司法鉴定,共非法占用特种用途林地10.03亩。
■判决
给环境违法者最严厉制裁
主要涉案人领刑10年半 涉案单位被罚100万元
被砍伐后的树根随处可见。 耿敬涛摄(摄于2007年10月)
打着生态的名义,却明目张胆地破坏生态。北京福海福樱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伙同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欲在贵州省级云关山森林公园2000亩林地里修建1200栋别墅,谋取非法利益,案发后查明已非法占用农用地17.82亩,滥伐林木43.86亩。
8月27日,贵阳市清镇法院环保法庭依法审判了这起破坏生态的“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判决因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两项罪名,两涉案单位各被罚100万元,两主要涉案人均被判10年半。
“福海生态园”破坏生态事件,与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背道而驰。2007年10月,贵阳市委、市政府当即责成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拆除违章建筑,一个月内恢复破坏的植被,同时进一步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今年8月11日,经贵阳市公安局及其南明区分局近10个月共同侦查,贵阳市清镇人民检察院对“福海生态园”案涉案单位及5名相关人员,向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提起公诉。8月27日,经环保法庭15个多小时的审判,除两主要涉案人外,还有其他3个涉案人分别获刑。
“一审对5人及其单位的判决,均在法律范围内,没有超过法定量刑。” 环保法庭庭长、“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审判长蔡明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主要涉案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应判有期徒刑为5年以下,滥伐林木在3到7年之间,法庭基于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市情及其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因素,从重判处,分别判处4年半与6年半,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
“福海生态园”案一审判决后,引起贵阳市市民强烈反响。“森林公园属贵阳人民共有,绝不能纵容个别人为了私利,侵害公众利益。”家住贵阳市瑞金北路的市民刘艳说。
“究竟是钱大,还是百姓大?”去年9月一次大会上,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严厉质问,针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李军指出,破坏环境就是犯罪,要依法问责问罪。
“环境保护,法律是最直接、最终端的手段,有强制性,有威慑力。”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军说,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决不手软,要用法律筑起环境保护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