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22 09:58:00) 稿件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22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得到国家批准开始实施。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按照这一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有超过1/3的地域被用于规划建设生态地区。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陆地国土面积4.25万平方公里。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总发展规划将北部湾经济区划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地区。其中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面积分别占规划区总面积的9%和56%,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乡村道路的国土空间。
北部湾经济区重点规划的生态地区面积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5%,包括现有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489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1.5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型水库及其一定范围的缓冲区面积6390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5.04%。此外还有面积约为3621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区。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局获悉,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生态地区将严禁任何不符合保护区功能或改变地形地貌、植被、地表构成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保护六万山水源涵养重要区,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造林绿化,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对石漠化严重的地区采取水土保持,生态移民等综合措施加快治理。
同时,在实际建设中,广西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统筹协调各产业和各区域发展,科学安排各项用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