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众多消费者期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来了。作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的李汉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有着深刻的体会。3月5日是星期日,仍在办公室加班的李汉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交谈中,外表显得有些刚毅的他,话语中时而透出欣慰、时而透出遗憾……
为何欣慰?
李汉生说:“作为一名为消费者服务的消协工作人员,我首先感到欣慰的是,整个社会的消费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这主要是党和政府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结果。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惩处,有效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省也是如此。
“还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很多消费者不再像过去那样保持沉默、逆来顺受,而是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拿2005年来说吧,省消协就受理消费者投诉43424起,内容涉及家用电器、食品、农用机械以及商品房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等各个方面。”
为何遗憾?
李汉生接着说:“遗憾的方面主要有:一是尽管工商、司法等部门不断打击,但目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还比较猖獗,许多消费者还深受其害,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消费安全形势还比较严峻。二是还有不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比如,去年,通许县有一位农民在镇上买了几瓶啤酒,结果打开喝的时候啤酒瓶发生了爆炸,这位农民的面部被炸伤。可这位农民根本没有想着去找生产厂家、销售商讨‘说法’,而是自认倒霉。还有许多城市人的维权意识也不是很强。去年冬天,郑州的一位老大娘在超市买了一个热水袋,结果热水袋漏水烫伤了老大娘的脚。老大娘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有去找超市交涉……正是这样的忍让,纵容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横行。如果每个消费者都有强烈的维权意识,那么,假冒伪劣商品就不可能有立足之地。因此,我真的希望,遇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时候,每个消费者都能勇敢地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