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迪安剽窃的真失败
终于看到范迪安关于“剽窃”之事声明,感觉范在得知自己“剽窃”他人文字后处理过程还是得当的。给黄打了两次电话。一次,黄正在午餐中,于是挂断,改发短信告知为何联系,要沟通何事。之后又打给黄,亲口说明自己的立场意见。短信内容和电话内容均在声明中公布。反观黄氏发布的信息,语焉不详。黄委屈讲述的发现被剽窃过程如下:2008年黄办了个书法展,展览时间和地点保密未公布,展览中很多观众指出自己的招牌文字是范迪安所写,回家上网急查,“中华特产网”上证据还在呢,署名赫然“文章作者:范迪安”。于是气极并跟范多次沟通,要求道歉,而且范不肯放下馆长架子,于是怒了,将范贼告上法庭。至于他采用何种方式找到范的,如何提出要求的?没有给各位看官交代,这点就不如范式明朗。范迪安真够可笑和悲哀,黄展览上的那很多观众已能背诵“本文作者:范迪安”两年前的文字,那是多么铁杆范丝。你还剽窃个啥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