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2009-08-24

财经网专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3月09日

    中国扶贫进入了“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适当时扶贫标准还会有调整,当务之急是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的有效衔接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张艳玲 记者 常红晓】中国政府日前宣布,2009年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对象将增加2500万人,由2008年的1479万人增至4007万人。

  在中国农村已建立低保制度的背景下,扶贫对象的成倍增加,对扶贫工作形成了哪些挑战、如何提高扶贫的瞄准度,实现扶贫与低保的衔接?2009年“两会”期间,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接受了《财经》记者的专访。

  范小建现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他生于1953年,1976年吉林大学经济系毕业,曾任农业部总经济师、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2000年12月任农业部副部长。2007年5月,任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为何要提高扶贫标准

  在3月5日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9年要“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 。

  范小建指出,近年来,中央一直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取消农业税,增加农业补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普及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在全国农村建立低保制度,现在又实行新的扶贫标准,这标志着扶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提高扶贫标准,是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绩的结果,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之后的一个必然选择,也是国家经济实力提高的体现。“国家的经济实力增强了,有能力惠及更多的穷人。”

  范小建告诉《财经》记者,2007年前,中国有两个扶贫标准。

  第一个制定于1986年,称作“绝对贫困”标准,也称为“贫困线”。凡是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民,即定为贫困人口。按照该标准,1986年全国共有1.25亿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14.8%。该标准此后每年都随着物价指数的调整而调整,到2007年则为785元。同时,中国的贫困人口也减至1479万,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6%。

  第二个则出台于2000年,一般称为‘低收入标准”。该标准对应的人口则称作“低收入群体”,指“刚刚解决温饱,极不稳定、极易返贫的群体”。2000年,中国的低收入标准为865元。凡是收入低于该标准、高于“贫困线”的人则定为“低收入人口”。当年,中国农村低收人口为6213万人。该标准也随着物价指数而逐年调整,2007年该标准为1067元。

  因为有两个扶贫标准,政府扶持力度也有所区别。这些年来,绝对贫困人口一直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首要对象,即首先要解决这些人的温饱问题,同时,对低收入人口给予支持。但支持的力度就不一样了。“对于低收入人口,钱多的地方可以给的多一些,钱少的地方可能就少拿一点。这种区别对待在西部地区特别明显。”范小建解释说。

  此次中央要求“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就是要改变上述“区别对待”的政策,“要填平补齐,不要再区别这两类不同的群体了,原先对绝对贫困人口实行什么扶持政策,低收入人口也全部享受。”

  “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后,两个扶贫标准合二为一,今后扶贫就不再区别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了。按照新的标准,扶贫对象共有4007万人,这比原来绝对贫困人口的规模增加大约2500万人。”范小建指出。
  
    “扶贫标准”会逐步提高

  采访中,范小建委员强调指出,“此次提高扶贫标准,不是说今后就永远不动了。中共十七大已经明确,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的时候,扶贫标准还会有调整。对扶贫标准应有动态的、发展的认识。”

  对于中国政府专项扶贫的绩效,范小建指出,普遍的经济增长是中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如果只有普遍的经济增长,而没有专项的扶贫政策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持,也不可能取得现有的成就。

  过去,在建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中国的扶贫主要靠两条,一是普遍的经济增长,二是专项的扶贫开发。2007年又建立了农村低保这一“兜底”性的制度。实践证明,“普遍的经济增长,可以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但是不会自动向贫困地区倾斜;救助式的扶贫,可以帮助穷人维持生存,但不会自动提高其发展的能力。因此,以开发式扶贫为特征的专项贫困工作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减贫事业上积累的一个成功经验,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范小建强调指出。

  范小建强调,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要通过公共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其基本素质,开拓其基本的增收门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就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要提高扶贫“瞄准度”

  范小建坦言,随着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扶贫标准的提高,中国农村的扶贫工作进入了“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瞄准“贫困人口”,提高扶贫工作的“瞄准度”。

  范小建认为,扶贫和低保都是针对贫困人口的政策。如果不能有效衔接,不仅会增加基层政府的工作负担,还可能导致扶贫资源的重复配置或遗漏。过去,很多面向贫困农户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就是因为未能“瞄准”贫困人口,未很好地建立贫困农户的识别机制。

  范小建认为,扶贫和低保衔接的核心是“完善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20多年的扶贫开发,始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瞄准。为此,扶贫部门进行了长期探索。“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扶贫部门的贫困识别,比较多地采用农户家计调查的方法,既耗时费力,易出现偏差,又不易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

  事实上,为“瞄准贫困人口”,中国政府采取了很多办法。从制定国家扶贫标准,划定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到确定贫困县和扶贫开发重点县,再确定贫困村,都是为了提高“瞄准度”。中国目前已建立了农村贫困监测制度,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甚至还尝试“参与式识别”贫困人口的办法。

  对于扶贫与低保的衔接,范小建指出,扶贫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是针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人口。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农村低保对象大体包括三类人:一是没有纳入“五保”的鳏寡孤独者;二是痴傻呆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三是因病或因灾返贫,生活极端困难的人。

  范小建说,为了实现有效衔接,我们正在与民政部等部门合作,进行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扶贫和低保衔接可能会产生三类人:一种是单纯的低保对象;一种是单纯的扶贫对象;还有一种可能是同时享受低保和扶贫待遇的。对因病因灾返贫的群体,由于大多有劳动能力,可能会有交叉。

  据范小建介绍,就在2009年两会前夕,国务院扶贫办还与负责农村低保的民政部召开了扶贫和低保衔接试点的工作会议。2009年扶贫低保衔接试点将在全国11个省(区、市)推行。主要的做法是在基层政府的指导下,比照低保的办法,按民主程序由农民去评定和鉴别。

  “具体谁是扶贫对象,谁不是扶贫对象,谁能同时享有扶贫和低保待遇,这得老百姓自己定,群众自己去鉴别,政府不能越俎代庖。应把决定权交给基层,群众会在实践中创造出更好的办法。”范小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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