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检察长回应拘留央视女记者:受最高检指定
2008-12-09


太原检察长回应拘留央视女记者:受最高检指定

msn.ynet.com   2008-12-09 07:23  来源:京华时报

  12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敲开央视女记者李某的房门,以涉嫌受贿罪将后者拘走。


  此前,该女记者曾与另外两名记者赴太原采访该检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违规事实”。


  是女记者违规采访,还是检察官违规办案,当事双方各有自己的说法。


  央视女记者被拘


  12月4日晚,东三环一小区内,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以地板漏水为名,敲开了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某的房门。


  随后,4名检察官出示了拘传证称,李某涉嫌受贿犯罪,要将其带往山西调查。在李某及其在场朋友的要求下,4人出示了检察官证件,并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在核实相关手续后,派出所准许4名检察官将李某带走。


  昨天,警方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记者昨天还获悉,大约一个月前,李某曾和《法制日报》、《新京报》的两名记者,在接到了“杏花岭区检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举报材料后,一同前往山西太原采访。


  该举报材料称,广东惠州商人吴某与山西太原商人郝某发生经济纠纷后,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当地警方先后以“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3次前往惠州将吴某抓到太原,但随后均以证据不足等原因释放。材料称,其间,公安部发函明确指出该案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材料还提到,在第三次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拘传吴某时,该案件的受害人就是该院检察长何书生。

央视女记者4日晚从家中被带走,图为其位于东三环的住宅小区及房间住所

央视女记者4日晚从家中被带走,图为其位于东三环的住宅小区及房间住所


  女记者涉嫌受贿20万


  昨晚,记者拨通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手机。他表示,此案是最高检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被拘原因是受贿。


  何书生表示,“她(央视女记者)要没问题,我们能去抓人吗?不能因为网上炒作,对的就变成错的。我们都有组织,如果有问题,早就处理我了!最后肯定会有一个结论的,但不是现在,过段时间大的媒体上会有结果。”


  何书生还称,案件现在还在保密阶段,“作为司法机关,我们了解什么该定罪,什么不该定罪。”


  针对媒体报道称“何书生曾电话威胁媒体不得报道杏花岭区检察院滥用职权”一事,何书生否认称,“你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他们向谁调查了?作为司法机关能这么不负责吗?”


  昨晚,被拘传女记者李某的领导、央视法治专题部副主任王新中接到记者电话后,拒绝接受采访。


  昨晚,女记者李某的父亲和叔叔已到达北京,并已口头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担任律师,处理有关事务。


  周泽也是“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拘记者”事件中被拘女记者的律师。


  周泽表示,相关资料表明,山西检方是以涉嫌“在该次采访中借职务之便收受20多万元贵重财物”为名,将女记者李某拘走。


  据他介绍,山西检方通知李某父亲,已对李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女记者李某的父亲和叔叔已到达北京,并已口头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担任律师

女记者李某的父亲和叔叔已到达北京,并已口头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担任律师


  最高检将做出回应


  昨晚10点左右,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被拘一事,他们已通过网络获知,但还需进一步了解情况。今天,最高检新闻办将会对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拘传记者一事做出回应。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检方涉嫌程序违法


  周泽认为,从程序上说,杏花岭检察院的做法不合法。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检察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李某之前采访过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要对该院进行批评性报道。这个检察院和李某的案子已经有了利害关系,应该予以回避,否则有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此外,据他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李某的确跟举报人(吴某的弟弟)过从甚密,并已建立恋人关系。“听说吴某的弟弟给了她20万。既然两人是恋爱关系,对方给其钱物,这就是一个恋人间的赠与问题,属感情问题,不能轻易认定为受贿。”


  链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2年2月,时任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检察长的何书生,名字曾出现在一篇名为《中国贪官大全》的文章里。这篇刊发在《走进WTO》2002年第四期上的文章,共刊登了150个官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其中有成克杰、胡长清。

资料图: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

资料图: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


  2003年11月25日,尖草坪区法院判决《走进WTO》的主办单位——辽宁世界(多边)贸易组织咨询研究中心向何书生赔偿经济损失9.5万元及精神抚慰金36万元。


  本报记者于杰沈佳音


  [新闻回顾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 女记者与当事人弟弟关系暧昧?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12月8日报道  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


  现场回放


  谎称地板漏水


  检方入户抓人


  李某是中央电视台一知名法制栏目的年轻政法记者,其住在东三环某小区。事发时,李某的邻居杨女士在其家中,杨女士和李某是同行,和李某私交甚好。昨天,杨女士夫妇向记者描述了抓人过程。

据杨女士描述,12月4日晚7点多钟,杨女士正在李某家中串门,这时有人按门铃,称地板漏水了,要入室看看,李某就开门了。开门后,门口站有三男一女,均着便装,来人称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要李某跟他们走一趟,随后他们出示了拘传证。杨女士觉得事情太突然,赶紧给其做律师的老公刘先生拨打了电话。很快,刘先生也来到现场。他向干警出示了律师证后,要求对方也亮明身份,对方一一亮了检察官证件。刘先生看了干警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上面写着李某涉嫌犯罪,函件上还写有另外两家媒体记者的名字,一个是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另一个是国内某知名法制报的记者。刘先生称,他还注意到这份函件是复印件。


  为防止意外,刘先生提出异地管辖应通知当地警方。随后,四名干警和李某以及杨女士夫妇来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四名干警和李某走进派出所,但杨女士夫妇因是案外人被拒之门外。在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后,李某被四名干警带走。


  说法


  央视负责人


  前天赴太原了解情况


  昨天,记者来到中央电视台,欲采访李某的直接领导,这名领导称此事很突然,他们正在调查此案,同时拒绝透露具体细节。


  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12月5日,也就是带走李某第二天上午,杏花岭区检察院的一名干警和一名看守所的干警来到中央电视台,要求电视台出具李某的个人资料以及在台内任职等内容。央视负责接洽的领导称,他们须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出具材料,双方暂定当天下午交接材料,但是当太原检方前来取李某的材料时被回绝。据了解,拒绝提供材料的原因可能是:央视认为检察院突然入户抓人有待商榷,并认为检察院曾是采访对象,按照一般法理理应回避。

  据央视相关负责人透露,12月6日,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央视相关负责人前往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院的检察长何书生接待了他们。对于李某一案的管辖问题,何书生拿出最高检的一份函件称,这是最高检指定该院处理此案的。据央视相关负责人转述,检察长还称,记者采访当天,他已经劝告记者别再进行采访,但记者没听劝告。


  昨天晚上,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当记者表达想采访央视女记者被抓一事时,何书生说,目前案件处于保密阶段,现在不回答任何相关案情,此外,他也没有义务向记者透露案件相关的情况。


  背景


  被抓记者曾采访过检察院


  同行的两名记者透露采访细节


  央视女记者李某在山西采访的对象就是杏花岭区检察院,该院被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而检方则指控,李某在这起案件的采访中借职务之便收受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据了解,和央视记者李某同时采访此案的还有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陈某和国内知名法制报的记者张某,两人经单位指派前往调查采访。昨天下午,经多方努力,本报记者找到两名当事记者,两名记者向本报透露了部分采访细节,并向本报记者出示了当事人举报杏花岭区检察院的全部资料。


  两位记者出示的材料显示,广东惠州商人吴某与山西太原商人郝某发生经济纠纷,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当地警方先后以“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三次前往惠州将吴某三次抓到太原,其中,“诬告陷害罪”的受害人就是检察长何书生。但随后均以证据不足等原因释放。其间,公安部发函明确指出该案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我们接到反映时吴某又被检察院抓了进去,这是第四次了。向我们反映情况的是吴某的弟弟。”记者张某说。两位记者透露,他们到检察院采访时,检察长何书生没在,该院另外一名负责人接待了他们。他们采访结束离开检察院后,何书生突然给其中一名记者打电话。昨天,这名记者播放了据他称是何书生的电话录音。“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后悔!”电话录音中,检察长阻止记者采访的口气很严厉,要求记者不要到任何单位去采访,马上撤离太原。此外,检察长还认为记者不是正常采访。

案件隐情


  女记者与当事人


  弟弟关系暧昧?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检察院指控女记者李某借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吴某的弟弟的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


  但记者采访过程中,李某的几名好友却曝出李某与吴某弟弟之间的“隐情”。据介绍,李某第一次采访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案是在一个月前,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某的弟弟,采访线索也是由其弟弟提供的。


  “她没结婚也没男朋友,一直自己独居!”李某的邻居杨女士说。李某通过采访认识吴某的弟弟后,他便开始追求这位年轻的女记者。杨女士说,她通过两次吃饭发现吴某的弟弟和李某关系不一般,两人曾当着她的面搂着一起逛商场,再就是她发现吴某的弟弟不止一次到李某家中居住,并且在李某家中还有吴某弟弟的衣物。


  李某的另一位好友梅梅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李某不止一次说过吴某的弟弟追求她。“他确实给李某买过贵重东西。”梅梅很肯定地说,但对于买了什么贵重东西,梅梅却拒绝透露。但梅梅分析说,买贵重物品是冲着感情还是冲李某的记者身份,那就不得而知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案件尚无进展,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本报热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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