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8日 15:03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首席记者刘忠文记者李文波图
核心提示
“乙肝歧视第一案”、“相貌歧视第一案”、诉深圳警方对河南人地域歧视案……近年来,一系列公益诉讼在不断引起公众关注的同时,以自己的方式顽强地推动着中国法制的进步。鲜为人知的是,不少公益诉讼的背后都有“智囊团”在暗暗发力——他们是一群民间推手,尽管诉讼并未直接关乎其身,但他们仍执著地为之奔走呼号,致力于将民间的声音传达给政府机关和立法机构,推动相关立法进程。
这些民间推手在公益诉讼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在“鸡蛋碰石头”的背后,他们如何面对“作秀”的质疑、强势团体的压力甚至威胁?6月11日,在郑州举行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对社会公平的推动”法律研讨会上,一批长期致力于公益诉讼活动的民间推手集体亮相,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民间推手郑州集体亮相
陆军、李方平、任诚宇、常伯阳……这些名字也许多数人并不熟悉,但如果提起国内曾轰动一时的一系列“乙肝歧视案”及“相貌歧视第一案”、诉北京地铁缺乏无障碍通道案、诉深圳警方对河南人地域歧视案、“‘高考移民’群体诉讼第一案”,相信不少人都知道。6月11日,在郑州,这些人的名字在一场“反歧视公益诉讼对社会公平的推动”法律研讨会的签到簿上,汇集到了一起。他们,正是这些曾引起轰动的诉讼案的幕后推手。
由在京注册的民间反歧视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和河南省慈善总会法律救助办公室举办的这场研讨会,与会者为律师、法学专家、民间反歧视人士和媒体记者。主要议题是反歧视公益诉讼对社会公平产生了哪些推动,法律界和公益机构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有哪些经验和不足,等等。也正是这个会议,让上述“知名诉讼”的幕后主角聚集到了一起。
与会者中,最有名的当属36岁的河南人陆军,他也是此次研讨会的主持人。
陆军十几岁时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但生活并未受到影响,1996年起到郑州某大型国企上班。200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肝胆相照网”上了解到,中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中,他们不同程度地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陆军随后从企业辞职,专门担任“肝胆相照网”网站权益版的版主。从此时起,陆军逐渐成为一个“专职”的公益活动人士。目前,陆军还是反歧视民间公益性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
“2006年以前,我们介入的乙肝歧视案子绝大多数都是败诉,从2006年开始,案子大部分都赢了。今年以来,我们介入的案子已经赢了9个,对方赔偿总额有40多万元。”陆军向记者介绍说。
推动反歧视法制进程
几年间,陆军和这个机构协助了近20起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诉讼。
2003年,他们发起“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因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取消公务员录取资格的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一案,2004年4月原告胜诉),还发起了1611人签名的乙肝歧视“违宪审查书”活动。
2004年,他们致信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并在信件寄出之后第四天就获得了卫生部和人事部的公开回复。
2005年、2006年、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他们协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了乙肝防治及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建议、提案。
2007年3月,《传染病防治法》将禁止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写入法律条文;同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今年初,《检察日报》发布《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内文中以《陆军:为反乙肝歧视立法而战斗》为题点评称:“在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中,陆军的名字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和感染力。无论是诉讼,还是上书全国人大,他都将民间的声音传达给了政府机关和立法机构,推动了我国反乙肝歧视立法的进程。”
公益诉讼在中国初露端倪,最早可追溯至1996年1月,一位福建市民状告邮电局多收他0.6元钱,索赔金额为1.2元。目前公益诉讼已经形成了“一场方兴未艾的法律运动”,其中律师通过发起具有超越个案意义的公益诉讼和公益上书等法律行动,挑战不合理的现象,更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任诚宇就是其中一员,他曾起诉深圳警方对河南人地域歧视,最终使深圳警方赔礼道歉。去年初,他又发起成立国内首个“公益诉讼技术研究联盟”,开始更多地在幕后给公益诉讼者提供技术支持。
在评价公益律师时,《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称:在自身权利和公共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选择了挺身而出,去承担“为权利而斗争”的神圣义务。
“代表作”背后的“智囊团”
“如果没有人来做公益工作,再过10年乙肝歧视情况会不堪设想,到时每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都可能没有立足之地,包括我自己。”陆军如此回忆当初投入反乙肝歧视活动时的初衷。
从“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开始,陆军等人在全国发起了一系列类似诉讼,“可以说,每个‘代表作’背后都有一个‘智囊团’”。而他们的反歧视领域,也逐渐扩大到反相貌歧视、反高考地域歧视等。
国内“相貌歧视第一案”(本报在全国首先报道),就是他们的“代表作”之一。
河南商丘女孩秋子患有先天性脑积水,多次治疗后病情逐渐稳定,但她的头从小就比常人大许多。2006年大学毕业后,秋子应聘上海一家教育公司的英语教师岗位,培训后,公司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她到公司指定的学校报到时却被婉拒。经询问,她被拒绝的原因是自己的长相,细心的她留下了录音为证。
秋子思来想去,觉得沉默下去歧视永远也不会被消除,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做公益事业时认识的陆军,陆军当即表示支持,并根据经验为秋子做了预案。陆军和他的团队联系了上海方面的公益律师和曾代理过“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导周伟教授,周伟表示将免费为秋子代理诉讼,并派助手帮秋子进行前期的证据收集、诉讼技术分析。
2007年2月3日,一则以“北京益仁平中心”名义发表的《共同支持秋子打官司》声明出现在网上,和秋子的维权博客一起受到众多网友关注。中心还联系了国内主流媒体,并提供了有关法律条文、录音证据及文字整理件、教育公司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方便媒体提前介入采访。但是,此类维权活动国内毕竟没有先例,当时,谁也无法预测结果,秋子和“益仁平”都做了失败的准备。
2月7日,在公益律师的陪同下,秋子参加了上海劳动部门的调解,教育公司否认对秋子有相貌歧视,称“长相说”是公司个别人的言论,不代表公司决定。
因分歧太大,首次调解未果。此时,此事已成为全国主流媒体的报道热点。
就在人们认为此事充满变数的时候,事件出现重大转折:2月9日,第二次碰面调解,双方出示证据后,教育公司提出闭门调解。一个多小时后,双方达成和解,秋子获得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教育公司发表了国内企业第一份反歧视声明。
不少人认为,“反歧视声明”是此案的最大收获:有斗争,有妥协,扩大了反歧视队伍。
2005年,深圳一派出所在辖区内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横幅,引起轩然大波。当时,有不少河南律师以警方行政违法起诉均未果。而任诚宇和同事李东照汇集了众人智慧,他们认为,虽然对方是行政机关,但实施的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以民事案件立案的成功率较高。事实果然如此,此案随后以民事侵权立案。
“鸡蛋碰石头”的压力和风险
“没事找事。”
几乎每个介入过公益诉讼的人士都间接或者直接听到过这种话。
“说这种话的人有两种,不自信的百姓和麻木、冷漠的官员或强势团体。”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说。
事实上,这一尴尬是他们经常要面对的。陆军称,公益诉讼往往和推手们无直接利害关系,有时要动员当事人去起诉,2005年,某大学让100多名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休学,只有一人愿意起诉,最后也放弃了。“难怪有人说没事找事。”
“鸡蛋碰石头”,这是一些人对公益诉讼的比方。任诚宇说,公益诉讼是和一种强大的力量战斗,尽管从法律主体来讲原告和被告是平等的,但这个比方反映的却是一个现实。
回忆当初以个人名义提起反地域歧视诉讼的酸甜苦辣,任诚宇至今难以释怀:立案难,为立案,他和李东照跑了不少基层法院;裁判难,在舆论给予铺天盖地的关注、历时200多天后,案件才有最终结果;压力大,从立案到结案,他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个人在精力、时间、金钱上的花费都不小。公益诉讼对个人、家庭来说,肯定是吃亏的,但这又是律师的社会义务。”任诚宇说。
陆军曾因为一起自认为必胜无疑的案子败诉而耿耿于怀,连续两周失眠,最终找心理医生才调节好;而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则称,他们都曾遇到过恐吓,其中一位律师的妻子不得不在某一时期要求丈夫每隔10分钟就发一条平安短信。
公益诉讼需要新闻媒体的配合,以扩大案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辐射力度,唤醒公民的维权意识。然而,推手们却时常受到“作秀”、“炒作”的质疑。
对此,陆军认为,即使是“作秀”,本身也有好坏之分,如果是推动了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值得赞扬的。“炒作”也是这样,如果通过法律行动和媒体的报道,能够提高公众对一种社会现象的关注和思考,进而推动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消除,这种“炒作”就是有价值的。
“总的来说,对我们的质疑声正逐渐减少。”陆军说。
“宪法赋予的那个世界”
2007年春,全国第一个与公益诉讼相关的“组织”——“公益诉讼技术研究联盟”在郑州成立。这个松散的、类似于沙龙的联盟,有19名成员,包括律师、公益诉讼策划人和其他专业人士。
任诚宇称,他们成立联盟的缘由是郑州发生的一起状告某洋快餐店服务瑕疵案,他觉得原告可能会败诉,因为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存在缺陷,事实果然如此。
“我们想总结国内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的成败得失,免费给那些提起公益诉讼者技术支持,如寻找案由、探讨法律依据,这是案件成功的一把钥匙。”任诚宇说。
2006年以来,公益诉讼类的案件呈下降趋势。该联盟调研后认为,这一方面说明社会在进步,法制在逐步完善,公益诉讼也已由狂热走向理性,另一方面,公益诉讼的艰辛,也使许多公益诉讼者,包括公益律师望而却步,使他们提起公益诉讼的信心和勇气受到打击。
“联盟幕后做些技术支持,希望能提高士气。”任诚宇说。
公益诉讼十几年前在国内发萌以来,虽然当庭指责公益诉讼者“滥用诉权”者为少数,但这种声音却一直若隐若现。对此,陆军称,目前在中国,还不到考虑“滥用诉权”问题的时候。
“国人对诉权的运用还远远不充分,现在要考虑的不是诉权被‘滥用’的问题,而是诉权运用不够的问题。应该倡导更多的公民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对不公正现象忍气吞声,或者采取暴力等非理性的行为,这也为社会稳定做了贡献。”陆军说。
一位律师所述的一件“趣事”显得意味深长:“有一次,公益诉讼中一位被告方的官员在判决很久后见到我,他一改过去对我的冷眼,拉着我的手一再感谢,非要请客,说‘还是打官司好啊’。原来,他的一位官员朋友,因为群众大型上访而被一票否决,丢了乌纱帽。”这,大概是公益诉讼最“另类”的收获了。
然而,对推手们来说,他们想要的不止于此。对于“终极目的”,河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鹏辉,沉吟片刻称,屡屡将铁道部告上法庭的郝劲松曾说过一句引人共鸣的话——“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