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圣诞日:百盛被辞员工夜以继日要饭吃
2007-12-25


被辞员工圣诞日要饭 百盛被疑规避新法规


                                            文、图、摄/爱若干

自2007年12月24日平安夜下班时起,北京复兴门百盛购物中心门口,约70名被被辞退的老员工举着“百盛员工要吃饭!”的标语维权,被辞员工称百盛辞退他们意在规避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十年的员工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到12月25日圣诞节中午,他们依然维权中,傍晚时分,维权队伍解散。

 

 

 


 

相关新闻链接:

百盛购物中心辞退70名员工 被疑规避新法规
新华网 2007年12月25日 09:57:00  来源:新京报
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7-12/25/content_7308042.htm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71225/07044331356.shtml

百盛购物中心辞退70名员工 被疑规避新法规

新华网   2007年12月25日 09:57:00  来源:新京报 

谨防与新劳动法捉迷藏

在一部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实施之前,却出现了一波“辞工高潮”,令许多老员工的饭碗不保。这不由人不深思。

    继LG中国公司大量结构化裁员、沃尔玛企业批量炒人之后,最近又有近万名工龄达8年之久的知名民企华为的老员工,被要求集体主动辞职,以新员工身份重新
竞争上岗。据说,许多企业还有意效仿华为方案。

    尽管用人单位不愿承认这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闻风而动”,但是,由于被辞工者多为工龄较长、接近10年之“约”的老员工,这一做法便近乎于“司马昭之心”——即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亮剑”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都将自动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是用人单位合法规避,还是钻法律之隙打“时间差”?新劳动法尚未“出师”就被钻了个空子,这让人不禁为新法实施之路捏一把汗。


劳动法实施前风潮突至 企业利用裁员打如意算盘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裁员风潮正如期而至。尽管“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终身雇佣制,但不少企业仍然惶恐不安,针对那些工龄将到10年的员工,他们赶在新法实施前发出了“裁员令”。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裁员风潮正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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