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冒充嫂嫂敲诈出轨男子 3次勒索近5万
2007-11-18

 

  2007年11月18日  今日早报   

 

 早报讯 得知小姐妹与人有不正当关系后被人用钱打发回家,已是未婚妈妈的打工女子王某,由于痛恨朝三暮四的男人,竟冒充小姐妹的嫂嫂,敲诈与小姐妹有染的男方。三次得手后,王某还不满足。日前,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杭州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打工女是个未婚妈妈


  26岁的王某是湖北黄梅县人。两年前,王某在杭城一家服装厂打工时,一个挺要好的小姐妹突然说要回湖北老家,王某追问原因,小姐妹一直不肯说,但经不住王某的穷根究底,最后悄悄告知,是因与一严姓已婚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最后被男方用4万元钱打发回家的。


  王某想到自己曾怀了孩子后,男友也是狠心甩手而去。现儿子已4岁,还不知爸爸是谁。这让她非常痛恨朝三暮四的男人,并决定找机会报复严某。


  冒充嫂嫂三次敲诈金钱


  去年7月的一天,手头缺钱的王某,偶然想到严姓男子。王某早就知道严姓男子家里非常富有。她想,既然他这么有钱,干吗不趁机敲诈他一笔?


  于是,王某用电话联系严某,说自己是小姐妹的“嫂嫂”,知道严某与她的小姐妹间有不正当关系。王某还谎称,小姐妹被打发回老家后,一时想不开自杀了,要严某拿出点丧葬费出来,否则就将此事揭发。严某怕事情暴露,乖乖地拿出了1.5万元。


  一年过去,手头又逐渐紧起来的王某再次想起严某。今年7月份的一天,她打电话给严某,称小姐妹一周年忌日到了,如果严某不拿出点钱表示表示,就不会有安宁日子过。严某无奈,又乖乖拿出7000元。


  王某尝到了“甜头”,便开始变本加厉起来,加快了敲诈的频率,提高了敲诈的数额。同年8月2日,她又找借口,从严某处敲诈得款2.5万元。


  9月2日晚,王某又打电话提出要求:严某拿出6万元钱,作最后了断。严某忍无可忍,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11月16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王某被拱墅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通讯员 拱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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