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网 beelink.com2007-08-21 08:48:00
公安部拟针对流动人口推行"老乡警察管老乡"
昨日,网上转载了《公安部拟针对流动人口推行老乡警察管老乡做法》一文,并引起国人广泛关注。
老乡警察管老乡会起到作用吗?异地执法会不会违背属地管辖的法律规定?由此增加的行政成本由谁来承担?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专家和河南警方。
■商报记者王红伟实习生李政
【媒体披露】
公安部拟推行“老乡警察管老乡”
“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实现有效管理。”
昨日,网上《公安部拟针对流动人口推行老乡警察管老乡做法》一文甫一发布,立即引起国人广泛关注。
文章引自《北京晚报》。消息称,公安部透露,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要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即俗称的“老乡警察管老乡”。
“外警协管外口”即指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这些民警被流动人口称为“老乡警察”。
【律师观点】
有违属地管辖的法律规定
“老乡警察管老乡”会起到作用吗?异地执法会不会违背属地管辖的法律规定?由此增加的行政成本由谁来承担?
消息发出,立即引发争议。
河南擎天律师事务所孙有傅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警察执法权受属地管理,比如,河南警察张三不能跑到北京去维持交通秩序。“老乡警察管老乡”的做法师出无名,没有法律依据。
据保守估计,河南省外出打工人员超过1000万,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区。
“这么多流动人口,如果外派警察,得派出多少警力?由此增加的行政成本谁来承担。”郑州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朝聚表示,即便是换了个“老乡警察”,不见得就能改善治安状况,反而会增加不少行政成本。况且,河南省警力本身就不足。
【警方表态】
警察异地执法不违法
对于孙有傅的质疑,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一负责人表示,警察异地执法不违背属地管辖的法律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警察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给公安机关的,按照属地管辖,也只是对辖区公安机关作出约束,而不是直接对民警。
“实践证明,‘老乡警察管老乡’是非常有效的。”这位负责人表示,早在两年前,公安部就在浙江、贵州两省之间作了试验,两年下来,效果很好。
“无论怎么说,公安部门都是在探讨一种更为科学的管理模式,改善我们的治安环境。”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公安厅还没有接到公安部的正式文件,对于异地执法民警的行政管理等具体问题,需要由公安部门与人事部门具体研究决定。
【成功经验】
浙江一镇实施后治安明显好转
在杭州网上,记者看到《诸暨实验:请“老乡警察”管老乡》一文。文章称,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是经济强镇,在辖区派出所登记办证的外来人员达2.7万,几乎占到了本地人口的一半。
据该派出所统计,请“老乡警察”管老乡之前,每年被派出所打击处理的人员中,外来人员占到了75%以上。
考虑到店口的外来务工者主要集中在贵州和江西等地,2004年,店口镇通过与对方公安机关商讨,8月中旬请来了3位“老乡警察”。
警方表示,当年年底,治安明显好转。之后,店口经验受到重视。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先后3次批示,要求推广店口镇外来人员管理经验。
编辑:慧美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