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室里传出阵阵笑声
2007年7月3日,永新县公安局的信访接待室里不时传来一阵阵笑声,几位永新县曲江山区的老农,正等待发还被盗的现金。被盗现金失而复得,他们一个个喜上眉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06年6月的一天,胡大伯在家门口和邻居聊天,3个冒充游客的外地人向他要水喝。热心的胡大伯二话没说,给客人倒水。外地人又提出要买米买菜,并给了100元钱。山里存取钱不方便,钱一般都放家里,胡大伯当着这3个外地人的面找好零钱。随后,3人又东拉西扯了一会儿,就走了。两天后,胡大伯发现家里的钱全部不翼而飞。而在此期间,附近的村子已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
2007年,该案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这一带作案6次,共盗人民币4千余元,今年2月,此案被移送至永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山区的老百姓来讲,挽回损失是最重要的,因为被盗款直接影响他们今后的生活,为了尽快给被害人挽回损失,办案民警多次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几名嫌疑人终于同意退赔,但要找家人代赔。承办人又马不停蹄地帮他们联系家属。几经周折,退赔款终于全部到位。
办案民警马上通知了所有受害人,2007年7月2日,所有的受害人都拿到了永新县公安局发还的被盗款。第二天刚刚上班,这些老农们就早早来到县公安局大门边的信访室,送来一面锦旗:“人民警察心系百姓,执法为民好公仆。”
笔者深感,公安机关这类侵财类犯罪案件的赃款能否及时追缴,直接影响对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对犯罪人的正确量刑、对被害人权益的有效保障,直至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是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