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来访者要多做解释工作
2007年7月6日上午,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步履蹒跚来到永新县公安局信访室,刚一进门,便泣不成声,不停地说:“我儿子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伤了,你们要给我公平。”
老人今年72岁,一直靠民政部门每年给的180元困难补贴维持生活。老人的二儿子去年在外地打工时被同乡打成重伤,当他得知“凶手”李某已被释放时,为讨个说法,老人只身从三湾到了县公安局。
经过了解,信访民警得知外地公安部门受理过该案。原来,老人的儿子在深圳某建筑工地上打工。2006年9月22日晚,老人的儿子与李某等几名工人一起在工地上喝酒。醉酒后与李某发生了口角,借着酒劲,他开始追赶、殴打李某。生命受到威胁的李某捡起工地上的一根棍子,打到了老人儿子的头部,造成老人的儿子重伤甲级。深圳公安部门立案后,于同年10月20日认定李某属正当防卫,故对其作了取保侯审的决定。
按照法律规定,永新县公安局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面对这位虚弱的老人,信访民警没有一推了之。信访民警开始耐心细致地向老人讲解了我国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说明了取保侯审的原因,并告诉他,如果对外地公安机关的结论不服,还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从这名来访者的接待处置上得到启示:民警如能多做解释工作,让老人体验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就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公安机关机在接待来访人过程中,在保证好的服务态度的同时,还要对他们释法析理,将解决问题的正确法律途径告诉他们,让来访人做个法律上的明白人,这样才能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