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牌冰柜”是一个典型的权钱交易
严循东 2007年6月13日
就在中央纪委八项禁令剑指权钱交易的情况下,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竟打出了“城管牌冰柜”商品!
据《兰州晨报》6月12日报道,近日,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通知,要求所有的冷饮摊点交纳3558元的费用,统一新配冰柜及其他设施,如果不交钱购买新的设备,执法局就要取缔摊点。摊主认为,执法局的这种做法是强行摊派,且新配的冰柜价格要高于市场价200元左右。执法局给出的解释是,为了美化市容,执法局决定统一冷饮摊点的冰柜、推车、服装及其他设施,让冷饮摊点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众所周知,冰柜的功能就是冷藏、冰冻。用什么品牌的冰柜是摊贩自己的事,他们自然会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与个人喜好做出选择,根本不用城管局越俎代庖瞎操心。何况,各种品牌的冰柜百花齐放,何尝不是一道美丽的街景?现在,城管部门不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摊贩提供良好的执法服务上面下功夫,却在“统一冰柜”上动脑筋。只会给人留下“美化市容是假,摊派冰柜是真”的怀疑空间。对小摊贩来说,3558元冰柜钱与设施费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的支出,何况,“城管牌”冰柜的集体采购价竟然还比零售价高。如此“美化市容”,实在是滑稽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
百姓街头练摊,苦心经营,只要他们合理合法经营,对社会就只有利而没有害。而城管执法局为了“刷出”一道亮丽风景线,去操这份“闲”心,让辖区所有冰柜统一品牌,显然,这是将政府职责的“公权之手”伸向冰柜厂商的营销中心,将行政行为背离于行政执法程序,弄出行而无据的“城管牌冰柜”的怪胎;是一种公权显现让人瞠目结舌的“私奔”过程。
何以七里河区城管热衷于此呢?说白了,还是他们将为民谋益的服务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弄错了位,是职权范围与守责意识的思维错位,是依法执法与“权力臆想”式执法的理念错位。大小新旧冰柜实现“大统一”,是否惠民?被服务对象同意了吗?多出的200元差价是啥意思?这些都得先问问公权者所服务的对象。而“此城是我管,要咋管就咋管”的“主人情结”,必然与群众意愿相背离。
超越自身的职权范围,将职权穷尽式放大,无疑这是剥夺摊主的自主购买商品的权利。执法局可以设区划点,可以规范摊区摊点的区位和布局,可以防止乱占乱摆的行为发生,但不能由着性子去管摊主们的经营现场,去管他们买啥冰柜和贴啥宣传单。如果让这种“权力臆想”式执法行为大行其道,那将会导致市场垄断、行政垄断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在我们身边恣意而行。
说到底,七里河区炮制出的“城管牌冰柜”事件,折射出的是监管部门的行政与执法错位,违规将职能型部门“自变”为经营型部门,这是一个典型的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