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2 中国妇女报
从去年开始,一场吉林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真是把实惠送给了妇女,20800名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在活动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工作。
2006年,吉林省政府充分利用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以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安置就业困难群体,提出三年内开发并购买10万个公益性岗位,以解决特殊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这无疑给全省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带来了福音。
为了在吉林省将“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抓实抓好,吉林市作为试点城市率先组织开展了公益岗位开发工作。在活动开展之初,吉林市妇联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成为全市8家公益岗位开发单位的一员,并是其中唯一的群团组织,积极投入到公益岗位开发工作中。在掌握相关政策信息的前提下,她们确定了将市直机关、市直事业单位作为公益岗位开发的重点,发出了《致全市各用工单位的一封信》,制定了细致可行的方案,确定了开发公益岗位的具体措施。在短短十个工作日内,就在市直机关、教育、卫生等系统开发了保洁、保安、后勤服务等1500个就业岗位,并在市劳动局就业大厅召开了对接大会,参加对接的下岗女性3000多人,并有804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
在吉林市妇联成功开发公益岗位的基础上,省妇联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经验加以总结分析,并在全省基层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会后,各市州妇联都相继到吉林取经,积极与本地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开发了许多适合妇女就业的社区公益岗位,如社区专职妇女干部岗位,牵手家政服务人员岗位,社区保洁员岗位,社区治安协理员岗位等,并安置了大量的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实现了就业。全省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妇女20800人,占公益岗位安置就业总数的55.6%。吉林、延边、长春、白山、通化、四平等市(州)通过公益岗位为1080个社区配备了妇联专职干部,占社区总数的71%,各地还利用公益岗位,为妇女就业指导中心、牵手家政服务中心安排了39名工作人员。
来源: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