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面对群众上访可能增加的形势,永新县公安局近年来在信访工作中切实履行公安职责,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维护本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局党委认为,涉及公安工作的上访,大多数是有道理的或有一定道理的。群众上访讨公道,说明群众法制意识增强了,也是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我们公安民警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就是要体现在“执法为民”上,要把群众的事当作家里的事,兄弟的事,子女的事来办,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做群众上访工作,与群众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才能急群众所急,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
2003年7月底,县公安局信访室在接待中了解到现年60岁的本县沙市镇龙溪村金某某遭人砍伤的不幸遭遇,深为关切。金某某因争着为家里稻田放水与村民金某有纠纷,
最近,局秘书科信访室接到周某电话:“十分感谢你们为我办一件大好事,你们真是群众的贴心人。”这意味着,一起近三年时间上访10多次的信访疑难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原来,周某有个妹妹叫爱华,时年36岁,前几年溺水死亡,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嫌疑人后因其他问题捕办),周某自2001年以来先后到省、市上访三年之久,无心劳作。2003年,局领导指派专人,上门继续做周的工作,讲法律、摆事实,并出面争取民政部门给予其妹夫一次性困难补助款项,使周深受感动,表示不再上访。
二、创新信访机制把矛盾及时消化在基层
2006年永新县公安局建立和健全了二级领导统一接访日的机制,县局、派出所领导每月均积极出面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处理信访问题,亲自督办信访案件,二级互动形成全局解决信访问题的合力,把大量矛盾及时消化在基层。据统计,2006年,永新县公安局共接待来访群众46批108人次,初访办结率95%,这显示群众在初访中提出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及时解决,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统计数据显示,公安信访问题80%产生于基层派出所,主要有举报、控告、求助三大类型,为此,永新县公安局2006年大力加强了派出所的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硬件设施,还把信访工作质量作为考核派出所业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对提高初访结案率起了积极作用。
在县局领导这个层面的接访,他们摸索出“四个办”的经验,接访质量和效率大力提高,迅速解决了许多上访群众关注的迫及问题。一是“重点办”,局领导接访以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信访老户问题为重点,从平时信访中挑选群众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老大难”问题、基层科所长久拖不决和顶着不办的问题,由县局领导包接、包协调、包处理,予以解决。二是“集中办”,按照群众反映的问题,由有关承办单位领导,具体经办民警陪同县局领导一起接访,现场解答群众或现场表态,当场解决问题,还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场采访监督,提高透明度,让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是依法办事的,减少群众的疑惑。三是“预约办”,预先通知上访群众做好准备,带齐有关材料和证据,争取在接访时把问题一次说清,一次解决。四是“限期办”,加强对接访事项的督办力度,及时跟踪催办,确保真正落实,提高一次办结率。
为解决群众见公安局领导难问题,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永新县公安局二级领导还走出机关,在2001年始,每年都搞一、二次上街公开接访,在县城中心广场与市民群众展开对话,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投诉,以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
据测评,2006年以来,永新公安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对促进全县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