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诚 感 动 山 村 信 访 人
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信访室根据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一套“两见面、四主动”的工作方法,即在案件受理、终结阶段必须与申诉人见面,主动告知,主动征求意见,主动纠正工作失误,主动进行答复。信访室接待室连续两次被上级评为先进接待室。
该局曾受理一起刑事信访案,信访人的儿子在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中受伤死亡,公安局对凶手依法逮捕。但信访人认为杀人应当偿命,对公安局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定案甚为不满,扬言如果不判处凶手死刑,就要闹事。
该局受理申诉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法院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考虑到信访人家住在离县城八十多里的山村,文化素质不高,情绪十分激动,如以信件形式寄发答复意见,可能会引发进京上访或者缠访。该局决定派员去山村信访人家里“下访”。警官的到来,使信访人十分惊讶和感动,情绪也得到了缓和。警官手拿法律,向信访人详细讲解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区别。信访人最终说:“我们到各处上访,得到的都是一纸答复,今天你们能主动到我家里来,无论你们作出什么样的答复,我们都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