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的“千万豪门”值得深思
严循东 2007年5月26日
5月24日《南方都市报》:深圳宝安区公路局重修大门,被网友披露说共花了3000万。公路局昨日正式回应表示:该局为自筹经费事业单位,非党政机关。修建大门和大院共花费了2600万,费用来自公路局和直属的7家企业。该局局长张助浪更公开说,有人想陷害他,希望他早点下台。
这只报道,读来耐人寻味,人们不禁会做若干问考。
千万豪门修建手续符合法令法规吗?
对于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兴建楼堂馆所及豪华设施,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明文规定,并且三令五申严格控制。这公路局将原来仅使用了3年左右时间的大门、院内的绿化、喷泉等设施毁掉,并且重新花费近三千万元修建,这一拆一建一来一去浪费多大,这么大的工程项目,仅凭其“该局为自筹经费事业单位,非党政机关。”想拆就拆,想修建就修建,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凭什么这么自由?
修建豪门和大院的资金来源合法吗?
按说公路局机关门和院进行修建,本该自己的财政出钱,且不说这么多钱是从何而来。单从向这下属七家直属企业单位要钱,就属不合理,有违纪律与相关法规。
修建豪门和大院经过公开招标了吗?
对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严格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该局没有实施招投标,整个工程建设的成本预算和结算无人监管。动辄数千万的工程为什么不进行招投标?
还有为何面对质疑,张局长出面解释一下事情的真实情况就可以了,干吗扯到“陷害”上去呢?这是转移视线呢,还是不打自招?
等等系列疑问,让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