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京红之困——父母自杀了,我该怎么办
2007-04-17


搜狐博客      张乐    2007-04-17

    童年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季节,我们常常用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自由快乐等词语来形容童年生活的美好,可是龚京红,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却面临着一夜之间父母双双自杀身亡的严酷打击。

    父母均在北京打工的龚京红出生于北京,几年前父亲得了脑溢血半身瘫痪,母亲靠蹬黑摩的养活着一家人,每天晚上要拉活到凌晨12点却只有十多元的收入,城管的没收查抄更是雪上加霜。面对极度贫穷的处境,小京红的父母觉得活不下去了,3月29日早晨,小京红目击了喝敌敌畏自杀的父母,她的记忆:我叫他们,他们面对面躺着,谁也不理我,我就推了他们一下,他们还是不理我……,我就爬到床上去看,我妈妈的鼻子、嘴边全部都是血,被子上也是血,墙上也有,我就大声叫他们……,推他们……,他们谁也不理我。。。。。。,我们无法想像,这样的打击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

    龚京红失去了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孤儿,生活无着、学业难继。面对小京红的处境,搜狐博客公益群的孙靖小姐很着急,和我积极探讨解决小京红面临问题的办法,这里,和大家来分析一下小京红的处境,为她来想想办法:

    一、儿童福利院收养。按照儿童福利院有关按照户口所在地收养的原则,小京红可以进户口所在地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当地儿童福利院。上蔡县是河南的贫困县,当地农民的年人均收入仅为1688元。小京红在北京出生,一直在北京生活,如果进当地的儿童福利院,猝逢大故的小京红,就得面对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承受目击父母双亡的心理创伤;二是习惯家庭生活的小京红要适应集体生活,事实上儿童福利院的集体生活远远不如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益,我国现在一直在积极的推广家庭寄养,就是把福利院的孩子寄养在家庭里;三是从未在家乡生活过的小京红要面临适应新环境的问题;四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小京红不知道有没有学上;

    二、被家庭收养,按照《收养法》的有关法规,小京红可以被家庭收养。

    小京红的直系亲属里,叔叔半身不遂,生活困难,而且家里有两个孩子;姑姑也有两个孩子,而且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孩子的家庭要提供家庭无子女的证明,并且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由此可见小京红的直系亲属都不符合收养她的条件。所以现在来看对小京红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社会上有爱心、无子女并且有抚养教育能力的家庭来收养她,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一、小京红的生活可以有基本、持续的保障;二、小京红的学业可以继续,实现她考上大学的理想;三、小京红的心理创伤可以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慢慢的修复,当然最好能配合心理医生的疏导。

    三、社会各界的捐助

    面对小京红的处境,会有越来越多有爱心的人士纷纷伸出援手,如果没能找到收养她的家庭,小京红要度过的将是到成人、读大学为止十年左右的漫长的日子。怎样能够计算出小京红需要的基本费用并筹集到这一笔费用;能够有一个科学有效的办法把大家捐助的钱款管好,让小京红可以在自立之前能够正常的生活、读书,是一个我们需要面对的课题,大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想出好的办法来。

    守望相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信有大家的爱心参与、无私奉献,小京红一定能够走出生命的严冬,迎来春天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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