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钉子户”坚挺到最后(图)
2007-03-23

 

“最牛钉子户”坚挺到最后(图) 

今日法院举行通报会  
 
xawb.com   2007-03-23 

我们如何对待“钉子户”?[图 视频]

强制拆迁随时执行。

  本报讯 昨天下午2点50分,女主人吴苹出现在工地上,马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吴苹对众人明确表示,“我也不知道是否会拆除,杨武昨天就住进去了,是考虑到今天可能会实行强拆。”

  根据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杨武夫妇俩必须在22日以前自行搬迁,否则将实行强拆。正因为认为这个期限是直到22日零点为止,因此,杨武才提前采取了行动。

  21日下午4点,杨武突然出现在孤岛楼顶平台最高处的木架上,引起围观者惊哗。随后,先后有人从楼房下搬来食物、矿泉水、折叠床,甚至还有液化气罐,一一用绳子传送上去。杨武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据说,杨武是用随身携带的双截棍在陡坡上铲了几块踏足处才上来的。吴苹说,自从2004年10月项目区动迁以来,他们已经两年半没有回到这里。据杨武形容,现在,屋内除了几张圆桌面、破桌等零星物品外,整栋房屋里几乎没有其他东西了。

  吴苹说,曾经获得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的丈夫杨武,昨天晚上原本是准备前去挑战俄罗斯“散手王”穆斯里斯的。“为了维护我们自己家的权益,只有放弃这个机会了,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吴苹表示,房子是丈夫杨武家庭的祖业。因为以前是木构,1992年左右办好手续重建成砖混结构的临街营业房,后来也办好了全部手续,两证齐全。

  自从80年代初开酒楼饭店做生意以来,吴苹说生意一直不错,而丈夫杨武则和别人合开了一家武馆。之后,她在外地经商做贸易,同时开酒楼。只是这两年半以来,因为忙着处理这件事,自己和丈夫的事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露出一脸无奈。她称自始至终,房管局以极大的热情来促成开发商与户主早日达成协议,开发商的补偿方案也符合相关规定,但由于户主不予配合,所以无法解决。

  法院:通报会将于今日举行

  任忠萍强调,我们既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也保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求大同存小异。

  至昨晚为止,在“孤岛”周围,除了一些正在施工的工人外,还有几十名记者及户主出现,法院、房管局、开发商在内,均没有代表出现。最终,在最后期限内,房主没有自行拆除。

  下一步,相关部门会不会予以强行拆除?任忠萍说:“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关部门会依法处理。”

  晚上,记者获悉,区法院将于今日上午专门对此事召开通报会,予以说明。

  到晚上,机器轰鸣声也消失了,孤岛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

  专家:个人没有绝对的权利

  昨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草案国家法律咨询专家赵万一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个人财产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具有有限性,都要受到法律和其他权利的制约。

  谈起该案,赵万一说他的感觉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公民私有财产观念极度增强,已经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越来越注重执法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该案中,政府(房管局)对拆迁户既没有采取野蛮拆迁的方式,也没有采取直截行政强制的方式,而是利用法律手段(听证、诉讼等)作为解决拆迁纠纷的主要途径。

  让赵万一感到“忧”的是:《物权法》的出台,让部分公民对个人财产权作了绝对化的理解,认为对自己的财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处分,并可以对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

  “事实上,没有绝对的权利。”赵万一解释说:《物权法》规定:私有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但这个权利本身并非绝对无限制。

  该案中,拆迁户拥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开发商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法律从平衡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出发,要求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就是不影响、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赵万一认为:拆迁户在得到正当补偿的前提下拒绝拆迁,有滥用个人权利之嫌。本案中,九龙坡区法院依法裁定对拆迁户进行强制执行,就是对这一法律精神的很好诠释。据《潇湘晨报》等

  新闻回放

  “最牛钉子户”三年巍然不动

  重庆市轻轨杨家坪站的旁边,有座犹如孤岛上的小楼,环绕它的是一个十几米的建筑地基深坑。附近居民讲,从2004年开始动迁到现在,这个壮观的景象已经存在三年多了。

  女房主吴苹要求在原位置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但开发商却表示她的这一要求实在难以达到。

  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再就是实行货币安置。但这几种安置方案,吴女士都不接受。

  一边是坚决不做让步的房主,一边是按照拆迁条例提出三套拆迁方案却仍然无法实施拆迁的开发商。因为达不成协议,从2004年9月开始拆迁到现在,双方就一直僵持着,而这片地基的开挖早已开始,这座房子就成了这个地方唯一的建筑。

  2007年1月11日,开发方向拆迁主管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定。九龙坡区房管局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在3月19号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维持了房管局的裁定,要求小楼的房主3月22前搬迁、配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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