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半年,
张利用担任宜兴市委书记、新长铁路公司董事长、省铁路办主任、省铁路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招标、物资供应、介绍项目、拆借资金、担保贷款、人事安排等过程中,先后72次索要收受21人贿赂,计人民币183.2万元、美元1.7万元、价值2.23万元笔记本电脑一台,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00万元。张在担任省铁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严重不负责任,放任下属江苏省铁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股票,并同意为其违规经营提供银行担保,造成2.975亿元巨额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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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的贪官何止张伯端等几人?真的要抓,政府这套班子里面大有人在.贪污金额都在200万以上.务必请中央和省执法机关暗中密切关注宜兴这块"繁荣腐盛"的肥沃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