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外京城拦违章”不得不说的事-我不能向车主道歉
转自:新浪博客 老安摄影 2006-11-02 13:04:08
“老安快道歉”一直认为我是事件的罪魁祸首,一直要求我道歉。原文如下:
老安我跟你说:我和车主(我父亲)今天接受7日7采访了。我爸爸跟外国朋友公开道歉了。顺利的话在这周日晚上10点的全国都能收到的北京1台就会播出!现在该我问你一个问题可以么?为什么27号南方都市报上会公开出现带有我家车牌号的照片,而且不做任何遮挡!!!边上还注明:“出于某些顾虑,老安没有在网上贴出这张显示了车牌号码的照片,而是提供给了本报。---老安摄”我跟你第一次联系是28号。那时候你早就把带有车牌号的照片提供给了南方都市报,还跟我辩解说网上出现车牌号跟你没关系!!!你这样一个伪君子凭什么在这发表什么声明???你的无耻做法现在已经造成我家电话被公开,最近几天总能收到骚扰电话,我要求你公开道歉!!!
我的回答是:
我不能道歉。
一、网上流传的车牌号我也是事后才知道,就是南方都市报问我要时,我还不知道这事在网上已造成很大影响。
二、给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媒体索要车牌作法正确,车牌证号是新闻组成的一部分。至于媒体如何处理,那是他们的事。
四、据新京报记者徐春柳、朱开云向呼家楼交警支队了解到,事发路段禁止机动车驶入,牛先生已涉嫌违章,我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供车牌证号。
五、我要求牛先生对我的恐吓道歉。现在我已不敢上街,被牛先生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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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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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蝌蚪
2006-11-02 23:32:48
姓牛的狗东西,中国人的形象都被你给损了,你居然还要人家道歉。你脸皮真的比牛皮还厚啊,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狗东西就应该被多曝光以儆效尤!!看看照片上一副嘴脸真他妈的丑陋,去死吧。真替北京人、中国人丢脸。
[匿名] 摇摇晃晃
2006-11-03 09:29:58
公开你的车牌又咋啦,为什么做错了事情还要捂着盖着不让人看,你以为全国人民这么有兴趣骚扰你家呐,是你家牛,死活不道歉,引起公愤。
[匿名] 说句话
2006-11-05 23:14:20
司机(牛先生),行为确实不对,无论怎样,不管中国人,外国人,您都不应该,摔人家的车,我们56时年代出生的人,大多数脾气都不太好,应该就摔车的事进行道歉,这无可非议.今天看过7日后,就您能够出来澄清一些事情,表示欢迎,但应该就摔车的事公开说一声"对不起".不会丢面子的.
再说说拍照片的人,暴露市民一些问题,当得到支持,毕竟北京在发展进步,北京人也应该进步,但您应该考虑一些问题,那样做了,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如果影响了,就欠妥了,我们都应该朝前看,被暴光了,就查找自己的问题,改正问题,暴光也应该是善意的,不能产生一些与事情本身无关的连锁反映,新闻工作者应该自律.
谨代表个人的看法,谢谢
[匿名] 留学回京者
2006-11-06 09:42:05
我非常同情安记者的遭遇。我个人留学美国多年。2004年在北京亚运村汇园公寓附近由于纠正一辆开京子Land Rover的人在人行横道线顶我的事情还被Land Rover车主辱骂傻X,随后遭到车主后面一辆蒙字风度车中保镖脚踹。我告诉车主违反交通法在人行横道上顶人要处罚200元。该车主还叫嚣地说,“你要是碰倒我的车,要赔我一万块”。我记下了两辆车的车号,如果老安需要我可以提供。
类似事件还有多起,还有一次一辆桑塔纳在人行道顶我,车主下来说要找人捅死我,让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留学的缘故,我觉得很多北京人的交通觉悟和基本素质实在是太差了。司机见到人行横道就加速鸣笛通过、机动车抢占非机动车道把骑车人逼上人行道的情形数不胜数,而且警察根本就不管。希望老安多报道一下这些问题,多给这些不遵纪守法的人曝曝光。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尊重人的社会,而不是禽兽横行霸道的社会。谢谢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