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承诺所有的出国手续都能办好,只要一个电话就行。"60岁的杭州市民蒋女士回忆起三年前的那场"聚会",无奈地笑笑说,"我做了几十年的财务工作,还当过房产公司的老总,没想到也就这样傻乎乎地签了合同被骗了。"
和蒋女士一样,从2001年开始,杭州的几十名消费者陷入了这个被冠名"分时度假"的消费迷局中。2006年7月,在经历了近五年的投诉,接到二审败诉的判决书时,这些收入颇丰、见过世面的人们却发现,自己已很难从这个精心策划的迷局中脱身。
这是消费者向记者展示的青岛一家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宣传资料,画面上宣称该公司拥有某酒店各具风格的客房。
从2001年开始,杭州的几十名消费者陷入了这个被冠名“分时度假”的消费迷局中。
没有回头客的生意
"天天有生意往来,合同签了无数,平时小心谨慎,没想到还是掉在圈套里了。"经营着餐饮生意的杭州消费者章先生苦笑着回忆起了三年前的那场遭遇。
2002年12月的一个周末,章先生和家人在一次车展上,接受了两名大学生的"民意调查",对方称这一结果将供有关部门出台旅游项目和相关法律作参考。十天之后,章先生接到一家自称是青岛某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的电话,邀请他和妻子去参加一场旅游研讨会。
2002年12月24日晚,章先生带着妻子来到了这家装修豪华的四星级大酒店,不久,接待经理、顾问以及三五名促销先生小姐便聚拢过来,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电视图像和高分贝音响中,夫妇二人第一次听到了一种被称为"分时度假"的消费:
只要花几万元成为会员,就可以有六人同行,随时入住全世界100多个国家的3000多个五星级以上的酒店,所有的手续只要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会员还拥有青岛一家著名酒店一间高档套房的部分产权,不但能每年免费入住一周,30年后还能得到房产增值的回报。如果想中途转让或退出,不仅不亏本还有很大的赢利空间。
当章先生表示自己爱人是现役军人,出境将受到限制时,对方明确答复:一切手续包在他们身上,保证不会遭拒签;如果中途要转让或中止合同,只要提出申请并交纳一定费用,一切由公司负责"搞定"。当"热情"的销售代表们消除了章先生的一切顾虑之后,他们又"善意"地提醒:如果当天签约,可以享受最低折扣,并赠送青岛双人双飞七日游。
在对方斩钉截铁的承诺下,谨慎的章先生又开始阅读合同文本,但刚读了开头几行,一名经理便夺过合同,表示会帮助他填写。可没等合同送回来,另一名经理又拿着POS机出现了,称青岛总公司入账的最后时间快到了,一旦过了时间就无法享受优惠。
久等合同不来,对方又反复催促,章先生的爱人最终取出了信用卡。在飞快地完成了五万元的交割之后,销售经理便送来了合同。随后,章先生又在劝说下匆匆在合同上签了名。
事后,一位曾经为该公司服务的杜姓工作人员向记者承认,他们的产品营销有80%靠技巧,15%靠客户冲动,只有5%才是客户想要的。"邀请夫妻一起来就比较容易作决定,强调折扣的最后期限是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作出购买意向。总之,客户一旦理性思考就不会购买,有的客户去了趟厕所,被冷风一吹就跑掉了。这种生意不可能有回头客。"
这是杭州消费者吴先生2001年10月去该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所属的酒店住宿时拍下的画面,房间内的家具五花八门。吴先生认为,这些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而在对方的宣传中,声称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拥有“私人管家亲切的个性化服务”。
销售代表信誓旦旦 合同彻底否定承诺
回到家后,章先生便开始阅读这份装帧精美的合同,虽然文字晦涩难懂,但他还是隐隐地感到了不安:合同对客户进行了大量限制,而对公司的义务却只是寥寥数笔。当他读到合同的第14条时,突然如梦初醒。
这条位于合同底部毫不显眼处的条款规定:"不论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本度假村均不对各国签证和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负任何责任。"也就是说,销售代表们那些"所有手续只要一个电话、保证不会遭拒签"等等信誓旦旦的承诺,都被合同文本彻底否定了。
这是杭州消费者吴先生2001年10月去该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所属的酒店住宿时拍下的画面。房间的窗帘架在入住第一天的使用中就脱落下来。
在此后的日子里,章先生开始为解除合同奔波。期间,他陆续发现了几十名与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人们:他们大都家境宽裕、向往出国旅行,都是在那家酒店嘈杂的音乐声里、在销售代表"搞定一切"的承诺中、在没有看清合同的情况下,鬼使神差地掏了钱、签下了合同。
在相互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开始发现隐藏在这个"消费迷局"背后的更多陷阱:
合同中根本没有提及销售代表此前承诺的"青岛那家酒店一间高档套房部分产权",取而代之以"度假权拥有"的表述出现,根据合同,客户得不到所谓"高档套房部分产权"的产权证书,根本无法出售房屋,更谈不上房产增值的回报;
当时,向中国开放的自费出境游国家和地区只有20多个。在此情况下,杭州的消费者根本无法随意进入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随时入住全世界100个国家3000多个五星级酒店"的承诺也没有在合同文本中出现。
一些客户在签约后去青岛和云南的酒店度假,发现不仅没有宣传中五星级酒店"私人管家亲切的个性化服务",而且"房间设施陈旧、房间不及时打扫",甚至还有"大块天花板脱落",而当客户翻看合同时,才发现原先的承诺根本找不到白纸黑字的证据……
在与该公司无数次沟通之后,客户们最终还是被告知:解除合同是不可能的。万般无奈之下,2004年,杭州消费者王女士决定起诉这家公司,但她又发现,这份合同规定,以这家公司所在的青岛崂山区为法院管辖地,也就是说,打这场官司必须远赴青岛。
当年12月,王女士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这份与此前承诺严重不符的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但在此后的一审、二审中,法院认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不予支持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后,又陆续有周女士、蒋女士、章先生、蒋先生和吴先生等杭州消费者远赴千里之外的青岛提起诉讼,2006年7月,其中几名消费者的官司在青岛法院的二审再次败诉,理由是这几名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意志不自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