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住证:市民59%赞成 “漂族”78%反对
2006-09-15
核心提示:13日,郑州市政府初拟的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

郑州到底该不该为外来人口恢复办理“暂住证”(因“暂住证”与“居住证”有很多类似之处,大多受访市民将二者作了等同看待)?昨日,在郑州市街头,本报随机调查了100位行人,搜集他们的意见。

近六成市民赞成恢复“暂住证”

昨日下午,记者在郑州市大街上,针对郑州市拟恢复“暂住证”问题,随机对50名市民做了调查。接受调查的有出租车司机、学生、工人以及退休教师等。

调查中,有59%的市民赞成恢复“暂住证”,27%的人认为无所谓,只有14%的市民持反对态度。

在赞成恢复“暂住证”的市民中,有36%的人认为取消“暂住证”影响了社会治安,有29%的人认为取消“暂住证”与社会治安好坏没关系。

在接受调查的市民当中,有68%的市民承认,这会给外来务工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歧视,有87%的市民认为办理“暂住证”会给外来务工者带来负担,有62%的人反对收取工本费,有40%的人认为这会影响外来务工者的情绪。

近八成外来务工者表示反对

记者在郑州市关虎屯附近对“漂”在郑州的50名外来务工者调查显示:务工者一致认为,恢复“暂住证”无疑会影响他们来郑务工的情绪。

对外来务工者的调查中,有78%的人反对郑州市恢复“暂住证”,而且没有一个人认为取消“暂住证”会影响郑州的社会治安,有91%的人明确反对收取办证费用,有86%的人认为,这会加重外来务工者的生活负担。

读者反馈

在昨日本报接到的热线电话中,有近60人发表关于郑州市拟恢复“暂住证”的意见,其中有50多人认为外来人口不用办“暂住证”。热线反馈大多数不同意

王女士认为,目前,北京等大城市已不再办理“暂住证”,郑州应该成为一个更开放的城市,用博大的胸怀接纳各种职业的人来就业,而不应该以办“暂住证”的形式进行阻止。她说,社会治安的管理成本不应该让外来人员承担。

程先生则认为,外来人员就是办了“暂住证”,发案率就一定能降低吗?治安管理应该从管理部门着手,外来人员只需要拿身份证在所住地的居委会、村小组或物业处登记就行了。

但持赞同意见的陈女士表示,“暂住证”便于管理部门执法,关键时能方便公安部门查案。

警方声音

“郑州市取消‘暂住证’后,发案率明显上升;最近3年80%的案件系流动人口所为。上述数字充分说明办理‘暂住证’的合理性。”郑州市公安局一位长期从事治安管理的民警说。“暂住证”制度能提高破案率

“郑州市有多少流动人口?没人能说清。”该民警介绍,取消“暂住证”后,郑州市基层公安机关没找到科学的办法管理暂住人口,尽管金水公安分局采取旅栈式管理模式和编制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系统取得了不错效果,但这两种管理方式并没在全市推行。

“办‘暂住证’可提高破案率。”该民警说,比如东关虎屯发生抢劫案件,受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20到30岁的男子,留八字胡,民警可迅速从“暂住证”管理系统中调出该年龄段人群进行排查。同时,民警对“暂住证”不定期检查,也可对有犯罪动机的不良分子产生威慑,从而降低犯罪率。

不同意办证多因面子挂不住

“一部分小有成就但户口不在郑州的人,可能觉得突然成了外来人口,面子上挂不住。”该民警分析说,按照有关规定,民警可随时检查、排查“暂住证”,一部分人可能会反感。另外,办“暂住证”要收费,一些人可能不理解。

“‘暂住证’利大于弊,不能因噎废食。”该民警讲,为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会在时间及金钱上要有所付出,但为建立一个安全的社会,这些付出值得。

“现在郑州市每名片警平均管理3000人,办理‘暂住证’后,民警的工作压力将更大,势必要聘请协管员。”该民警建议每年收取暂住人口每人60元的管理费,用来减少财政压力。

对于郑州市拟恢复“暂住证”,全国各大网站对这一消息的评论持续升温。截至昨晚7时30分,新浪网的相关评论已达1772条。多数网友对恢复“暂住证”的做法持反对态度。

这是倒退,是变相创收的手段

网友“阿郎”说:首先,每办一张“暂住证”,要交一定的工本费,这样公安机关就会有一笔不小的收入。其次既然要办证,就必然有漏网的,那么公安部门就会上门查证,对没有办证的人罚款,这样又将是一笔收入。在一些地方,“暂住证”被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创收手段,担心郑州会重蹈“覆辙”。

提高执法成本且无益防止犯罪

一位匿名网友说:让外来人员交钱办“暂住证”,然后民警天天去查“暂住证”,查漏补缺的工作会分散公安部门的力量,增加查处费用则会抬高执法成本。但抬高执法成本后,执法效率会不会提高也是一个问题,“暂住证”实施的初衷可能会落空。

会给外来人员带来歧视

网易网友“谁知我心”说:本来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就已受到不公正待遇,比如就业、入学等,现在又要拿已经废除的“暂住证”制度来为外来人口套另类身份,这样是一种倒退,是政府对外来人口的冷漠,有违政府“博爱”精神。

专家观点

教授:“暂住证”制度涉嫌违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认为,“暂住证”制度都是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公安部的规章规定,但《行政许可法》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

许教授认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说,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的目的,是通过登记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服务,而不是要在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划一个身份上的尊卑界线。

律师:有违《行政许可法》之嫌

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樊鸿烈也认为,郑州市拟恢复“暂住证”制度有违《行政许可法》之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立行政许可的主体应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不具有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因此不具有设立临时许可的权限。

樊律师建议,如果郑州市市政府认为确需实施行政许可,恢复“暂住证”制度,可以报请河南省人民政府实施。

郑州市法制局:反馈信息不多

昨日下午5时许,郑州市法制局法规处一女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还无法统计市民反馈信息的数量:“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是本月底,今天反馈的信息不多。”

对于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在郑州恢复办理“暂住证”涉嫌违法的说法,该处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该处室只负责《规定》的具体内容起草,而且《规定》现在还只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后续工作会由相关部门处理。

本报记者王海科曹帆张毅力实习生张静任志方王祺瑞(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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