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猛无耻的女司机zt
倚剑任逍遥 YAHOO社区 2006-08-23 15:28:41
核心提示:8月13日19时50分,一女司机酒后驾车,将一骑车男子撞飞,把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拖出20多米。面对镜头女司机称“不是啥大事”。
“一女司机酒后驾车,将一骑车男子撞飞,把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拖出20多米。面对镜头女司机称‘不是啥大事’。”不知看完这样的报道你有何想法?
上论坛有近一年的时间了,通过论坛各种各样的新闻和评论也就看到的多了,我发现有论坛里有一个现象:就是不能批评我们国人,一批评就会招来一阵阵的漫骂,末了还会有一些特别大方的人免费送上几顶诸如“汉奸”“走狗”之类的大帽子给你戴上,且不容推辞。
可是看完上面的新闻后,我还是要对我们的某些国人批评上几句,要是看到了都不指出来,说不定有一天大家还真的以为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地球上最完美的人了,可以放纵自流、不思进取。
在这里我要先说明的是:我也是中国人,我也爱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把一些丑陋的现象拿出来评论,没有丝毫贬低国人的意图,只是希望能借此引起国人的注意和反思,希望我们的明天更好些。
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确实普遍的存在着一种丑陋的现象,这现象就是漠视别人的生命、仗着强权践踏法律乃至生命的尊严,这样的例子很多,随意打开一个新闻网站几乎都能看到有类似的新闻报道,随意登陆一个新闻论坛几乎都能看到有类似事情的讨论帖子。
稍微远一点的,有虐猫女事件、铜须事件;近一点的就多得无法列举,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那些粗暴执法的报道以及各个疑案。在这些事件当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法律遭受了强权的践踏、软弱的个体生命和尊严遭受到群体强权的践踏,这个时候法律失去了它本有的作用和尊严,受践踏的个体也无法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在这种情况被践踏的只有寄望于道义来对抗强权,可是很多情况下道义远没有强权有用。
这些,也许都被大家无意的忽略了。
回到本文中的“女司机酒后驾车将一骑车男子撞飞,把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拖出20多米。面对镜头机称‘不是啥大事’。”这件事上,在这里,开着车的女司机相对坐自行车的小孩无疑属于强者,面对自己的汽车把一个小孩拖出20多米远一事,她认为“不是啥大事”;也许在她看来大不了赔点钱就是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家庭还能把我怎样?她根本不会想到那个小孩是从鬼门关里转回来的,她也跟本不会去在意小孩的生命是否也和她的一样尊贵、一样的有尊严!
这样的例子太多,诸如坐马甲、用望远镜观看轻生者跳楼的,站在底下高声叫喊跳楼者快点跳的,把小摊贩当作老鼠追打的,把人命当做小鸡、小猫案来办的......真的太多了;上个星期在我所住的那栋楼就有一个和男朋友吵架的女孩站爬出13楼的窗口要自杀的,当时110、120和消防官兵都到了,还来了记者;我就看到110的人一边劝解要跳楼的女孩、消防战士边爬到13楼的外的窗沿旁准备救人,身边就有两个30来岁的妇女不停的说“怎么还没跳呀?快点跳呀......邪,不好看!”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为何一些特权车总是不遵守交通规定而横行霸道?那是因为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代表着强权;他们根本就不曾想过别人的生命也如他们的一样同样有着尊严、同样的尊贵!
也正因为他们如此的漠视别人的生命和尊严,所以法律在他们的眼中就根本不值得一提、可以随意的践踏;所以当他们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不会用法律去合法解决,而是通过强权去解决。于是很多不正常、不公平的现象就时有发生。
每看到种情况我就在想,要是那个跳楼的人是你们的话,你们还能说“我跳下去让你们好看”吗?要是跳楼的是你们的亲人,你们还能搬出马甲、拿出望远镜来耐心等待观看吗?要是死的是你们的亲人,你们会当做小鸡、小猫案来办吗?
所以,只要一天我们这种站在强权的地位漠视别人(弱者)生命、仗着强权去践踏别人生命和尊严的意思不消除,这样的现象也就不会消失,而且还有可能有一天那个遭漠视、被践踏的人就会轮到你自己。
好好反省一吧,我可爱的国人同胞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