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提高电视购物广告门槛
2006-07-29

  中新网7月29日电据新京报报道,7月18日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五类电视购物发出“禁播令”,工商总局和广电总局昨天透露,两局接下来将有一系列具体监管措施出台,将依照各自职能要求对电视购物广告内容、频道以及企业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规范。

  工商总局广告司相关负责人称,7月18日发出的通知是要让一些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广告戛然而止,接下来,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将公布。此前,工商总局会同卫生部已经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加入涉及电视医疗资讯服务的内容。该负责人说,以后将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是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作为电视购物广告的播出单位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我们将对电视购物广告内容、频道以及企业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规范”。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一位负责人称,通知发出之后,还将会有一系列管理办法出台,比如电视台选择的电视购物企业在资质上将作出规定,再比如,不适合儿童观看的电视购物节目在播出时间或是内容上将作出规定,还有一些具有对社会承担公益义务的电视频道将不允许播出相关节目。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