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站上车:
A、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B、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C、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D: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E、规格和重量超过上述免费携带规定的物品。
下列物品可限量携带:
A、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B、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C、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D、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