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日前签署命令,追授安徽省长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中队民警李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6年2月21日,李庆因值班和侦破案件,连续加班四个昼夜近80个小时,导致心力衰竭,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8岁。李庆自199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奋战在公安工作第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畏艰苦,勤奋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危险就冲向哪里,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和大无畏精神。
在派出所工作的五年间,他参与破获刑事案件8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200余起;在刑警大队工作的三年间,协同战友将24起命案全部侦破,为维护辖区稳定、保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经常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舍小家顾大家,克己奉公,为警清廉,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李庆先后六次受到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合肥市公安局评为“大练兵”标兵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