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写道:“劳动创造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了畸形……劳动创造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这是马克思对人的“异化”所作的生动描述。知识分子过劳死,何尝又不是一种人的异化。科研,本应是知识分子力量的证明,现在却变成了挤压、钳制他们主体的异己力量。他们的科研成果或许是充满智慧、是美的,但从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实际上是回到了“野蛮的劳动”中,是多么的“愚钝和痴呆”。
提到过劳死,就不能不提到日本。“过劳死”一词不但源于日本,而且也是日本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战后日本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举世瞩目。然而,日本也付出了巨大代价。日本人有“经济动物”之称,这个词的隐喻远远深刻于它的表面意义。如果说在日本,过劳死是国际竞争、企业生存竞争转嫁给劳动者的结果,是资本在人身上的具体异化。那么,谁又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过劳死的罪魁祸首呢?
谁是知识分子过劳死的罪魁祸首?
知识分子不断自我加压、知识分子的健康意识淡薄,其实这些都是表面原因。在中国高校,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发表特定数量的论文和研究出特定数量的成果,往往与教师的基本待遇挂钩。于是,做学术、写论文,就像一场冲刺,必须在四十岁前评上教授,必须在多少时间内发表多少多少篇论文、写多少本专著,这一切,最后都促使知识分子进行永无尽头的科研、毫无节制的写作和“丧失理智”的疯狂思索。
若要说日本人是“经济动物”,那么,那些过劳死了、或者即将过劳死和正在过劳的知识分子则是“论文动物”、“科研动物”。他们被科研论文异化着,被违背科学规律的学术制度异化着。面对体制的大环境,知识分子就像一只小鸡,生不出蛋,免不了“杀鸡取卵”的命运。然而,更令人悲哀的是,“杀鸡取卵”式的学术制度,也使现在的论文、科研质量每况愈下。他们过劳死了,研究质量却并没有“重于泰山”。
高校、研究所等是知识分子聚集的场所,虽然这些用人单位没有要求知识分子延长劳动时间,但实际上,为了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8小时是无法完成的。这是变相的延长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超负荷劳动,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知识分子过劳死,在法律上,理应属于劳动法中的“工伤事故”。知识分子的过劳死,如果说罪魁祸首是现行的学术制度,那么那些用人单位,则无疑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