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有7亿多人受到职业伤害
2006-06-19
   公众认为自己面临最大的职业伤害

  压力太大,长期精神紧张 38.0%

  颈椎病、肩周炎、腱鞘炎 28.1%

  长期坐办公室导致的肥胖 19.6%

  喝酒应酬导致的“三高” 8.2%

      “工作之后身体状况开始变糟,经常会莫名其妙发烧”

  肖林都快成祥林嫂了——至少他的同事们都这么认为。因为他总在念叨:“这工作没法干了,我要辞职。”

  其实,到今年7月份,26岁的肖林才工作了1年。

  一年前,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中,肖林顺利拿到了北京一家商业银行的offer(录用信)。“要知道,不论国外还是国内,在银行工作的都是名副其实的白领。”

  可没多久,这个光环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肖林在银行的大量工作琐碎而繁复,需要特别细心。自然,他每天的工作时间也会相应延长。肖林估算了一下,他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要在12个小时以上,只有这样才能把活儿干完,甚至有些时候,忙得连午饭都顾不上吃。

  有一次,为了赶手头的工作,肖林把早饭、午饭都给省了。到下午,实在饿得头晕,他跑出去抽了根烟,回来之后就愤然宣布:“我要辞职!”

  “这工作,看起来光鲜,谁都觉得挺羡慕,其实,累得要命。”由于长时间精神紧张,连青春期都没长过的痘痘在肖林脸上迅速“脱颖而出”。由于工作压力大,生活不规律,经常需要喝酒应酬,不到一年,肖林就胖了十几斤,小肚子也凸了出来。“我这还算胖得少的,跟我同时进来的同事,有的都胖了30斤了。而且,都是虚胖。”肖林说,工作之后,感觉自己的身体明显不如从前,每天都面色憔悴、唉声叹气。

  职场中,肖林的境遇决不是偶然。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搜狐新闻中心联合实施了一项调查(1639人参与),结果让人惊讶:94.7%的受访者表示,职业给自己的身体或是精神带来了伤害。

  “工作之后身体状况就开始变糟,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发烧。”宁雨这样描述工作对自己的伤害。两年前她大学毕业,顺利进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这个公司,正是著名的“四大”之一。

  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是公司的忙季,这期间,宁雨每天早上9点半就要赶到公司,一直要折腾到晚上11点多才能昏昏沉沉地下班回家。在这7个月中,宁雨每周只能休息一天,最忙的时候,休息时间甚至被压缩到半天,就算是生了病也不能请假。

  “工作让我完全没有了个人生活,让我对生活完全丧失了兴趣。”两个“完全”,宁雨说得毫不犹豫。她说,但凡有一丁点儿休息时间,自己肯定抓紧时间在家睡觉,至于朋友聚会、运动健身之类的活动,统统取消。

  让宁雨开始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糟的,是逛街。工作以前,她能连续逛5个小时都不觉得累,可现在,刚走1个小时她就开始觉得累了。“去年跟我妈去天津玩,每次都是我提出来休息。我妈都53岁了,比我体力好。”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辞职。”在经历了“暗无天日”的一年半之后,宁雨特意请了一天病假,最终决定辞职。

  我国目前有7亿多人受到职业伤害,平均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

  在职业伤害面前,肖林和宁雨选择了辞职,因为他们还都年轻,还都有自信找到其他工作。可是,另一些人就不这么“幸运”了。

  5月28日,深圳华为公司员工、25岁的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被诊断死亡。他全身的多个器官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不断衰竭,直至最后一刻。华为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表示,虽然过度劳累与胡新宇死亡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但确实存在相关性。

  悲剧并没有结束。仅仅过了两天,5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死在出租屋。医生诊断她的死亡原因是“猝死”。此前的三四天时间里,为了赶活儿,甘红英每天都从早上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她在这四天里的工作时间为54小时25分钟,累计加班22小时。

  4月12日,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剑明到办公室加班。13日早上,当工作人员发现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据公安部门初步判断,魏剑明的死因是过度劳累导致的猝死。此前的一个月内,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副局长娄爱亮、仙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吴天红均因工作过度劳累英年早逝。这三人去世前有一个共同点:都在连续加班。

  民盟上海市委副主委、复旦大学免疫生物学所所长熊思东教授指出,受到“过劳死”威胁的主要是记者、企业家和科研人员。据调查,目前新闻工作者中有79%死于40~60岁,平均死亡年龄45.7岁。此外,中科院在1991~1996年的调查显示,科研人员的平均死亡年龄在52.23岁,15.6%的人死于35~54岁。而一项对中国3539位企业家的调查显示,90%的人表示工作压力大,76%的人认为工作状态紧张,1/4患有与紧张相关的疾病。

  本报的调查也显示,公众认为自己面临最大的职业伤害依次是“压力太大,长期精神紧张”(38.0%)、“颈椎病、肩周炎、腱鞘炎”(28.1%)、“长期坐办公室导致的肥胖”(19.6%)和“喝酒应酬导致的‘三高’”(8.2%)。

  不能否认,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可就在这繁华的背后,却是人们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的无奈现实。许多人都开始感觉到,自己正在被工作所奴役。

  为了争取更好的生活,年轻人给自己多一些压力,似乎无可厚非。企业为了迅速发展,提倡员工“加班加点”,看起来也很有道理。只是,一旦加班加点工作成为一种常态,问题就自然会随之而来。今年2月,国家安监总局对媒体透露,我国目前有7亿多人因受职业伤害,成为不健康或者亚健康的人,也就是说,平均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受到了来自职业的伤害。

  “对于职业伤害,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完全覆盖到”

  与父辈们相比,现在更多的年轻人走入公司、企业工作,压力大自不必说。但需要注意的是,与这种压力相匹配的相关劳动保障却没能及时跟进。多年以来,很多单位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换句话说,一些企业对员工健康的保护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早在1960年,国家就开始推行八小时工作制。1994年和1995年,又对周工作时间进行了两次调整,先是将沿用已久的每周工作48小时改为44小时,紧接着又缩短为40小时。但这些规定,很多单位却熟视无睹——即使违规,似乎也没有什么处罚措施。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在胡新宇去世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官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这个事件的发生,表明法律在现实中被忽视了,“这种现象在许多企业都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也称,“《劳动法》制定时,中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部法律现在已明显滞后”,“但目前,立法的重点在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修订难以启动。”

  针对这一问题,6月15日,记者采访了一位专门研究《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专家。因为感觉这个话题“很敏感”,他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对于职业伤害,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完全覆盖到。”

  据了解,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对工伤有明确的规定,共列出了10类共115种,其范围包括人们在工作中受到的身体、生命、器官的伤害。至于工作对人精神上造成的损伤,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劳动法》操作性不强,制度建设和研究也相对落后。”这位专家说,在他的印象里,《劳动法》颁布12年以来,似乎还没有进行过一次修订和解释。“但与此同时,工作对人的伤害却在不断地以新形式出现。一部‘不与时俱进’的法律能够有效保护劳动者吗?”

  本次调查发现,对于职业伤害,有76.8%的人表示“没办法,只能自己忍着”,12.4%的人会试着“申请休假,调整状态”,7.7%的人会选择“辞职,换个工作”,只有3.1%的人会“寻求法律保护”。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遇到职业伤害,如果在法律所囊括的职业病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工伤解决,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可以诉诸法律。同时他也表示,“在现阶段的中国,想打赢官司或许会很难”。

  这位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对职业伤害不是没有规定,只是滞后。同时,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太小。“劳动监察大队就是监督机构,但现在很难做到从点到面的检查。即使检查出某单位违反《劳动法》,也只是罚款了事。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自然对《劳动法》不在乎。”

  如果真是这样,遭遇职业伤害的人们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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