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在京设立
2006-06-12

来源:新华网 
 
 
    我国“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8日在北京设立,当日获得来自企业和个人的捐款共215万元。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8日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设立暨捐赠仪式”上表示,我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的设立,有利于通过法治渠道,对我国老年人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来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44亿,占全国人口的11%。今后,老年人口将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将达到2.48亿,占全国人口的17%。

    “快速增长的、庞大的老年人口,对合法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张同春说。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介绍,目前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例多集中在赡养问题和一些财产纠纷上。

    2003年9月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条例还规定,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代表法律援助基金会郑重声明:“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将公开、透明地专用于老年人法律援助事业。(完)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