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我国“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8日在北京设立,当日获得来自企业和个人的捐款共215万元。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8日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设立暨捐赠仪式”上表示,我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的设立,有利于通过法治渠道,对我国老年人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来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44亿,占全国人口的11%。今后,老年人口将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将达到2.48亿,占全国人口的17%。
“快速增长的、庞大的老年人口,对合法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也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张同春说。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介绍,目前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例多集中在赡养问题和一些财产纠纷上。
2003年9月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条例还规定,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代表法律援助基金会郑重声明:“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将公开、透明地专用于老年人法律援助事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