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死在救助站前续:长沙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2006-06-01

 
2006年05月31日  来源:红网  


    5月28日凌晨,一名流浪者在无法得到派出所、救助站或120的救助后,在长沙市芙蓉区救助管理站门前孤独死去。这事经潇湘晨报报道后,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

    目前,长沙市民政、医疗、公安等部门已经就此进行协调,并介入了此事的调查。

    30日,长沙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正在调查流浪汉死亡一事。提及芙蓉区救助管理站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时,他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危重病人的确应该先救治后救助,在这一点上,救助站值班人员没错。”不过,死去的流浪汉是否属危重病人?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决定先救治还是先救助的重要根据,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对此作出判断。”

    当晚,120救护车赶到现场但未将流浪汉带走,这是市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对此,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党支部书记、运输部主任熊立明确表示,到场的医生和司机是在110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离开的。“通常情况下,110应该参与我们的救助,但他们等了半个小时后,110仍未到场,加上又有其它急救任务,他们只好无奈离去。”

    30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也正在积极调查此事,“我们已经和民政、卫生部门做了沟通,争取尽快落实事情原委。” (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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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环节有待完善

    对于流浪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去的原因,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民政厅城市流浪乞讨人口救助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姜姓工作人员。她认为,最重要的是相关部门没能执行救助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如果流浪者确实受到健康威胁,不管是110还是120,都有义务把他送到医院治疗。”

    其实,派出所和救助站之所以存在救助分歧,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们无法得到对流浪者身体状况的权威判断。姜认为,这是一个政策盲区。虽然民政等部门已经规定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应该先送往医院救治,但他们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确认?这在相关政策中还有待完善。

    此外,姜还表示,在救助过程中,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还要积极协调,这样才能保证各方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保证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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