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附近的大峡谷 林良标 陈佳裕/图
少女愤而跳崖
此时的苦坑山顶,苏小华也在惊恐中苦苦等待救援。几米之外,苏琴已经被王珠财压倒在地上,发出压抑的叫喊。苏小华自己被两个男孩儿挡在路边。
“车子开走我还在想,他们会报警的,”苏小华回忆说,“我们再撑一会儿应该有救。”但救援始终没有到来。
而苏琴的遭遇开始让苏小华惊恐不已,她拼命挣脱两个男孩儿的阻拦,本能地向相反方向逃离。不远处的黑暗中,她模模糊糊地看见悬崖边王丽的身影。
等苏小华也冲到悬崖边上,王丽已经找不到了,苏小华回头察看,却看见两个身影朝自己追过来,苏琴仍然被压在地上挣扎。获救的希望已近渺茫。
“我没怎么多想,直接跳下去了。”4月20日,苏小华平静地回忆起当时的一幕,“要么跳,要么留在上面被抓住,我当然跳。”纵身跳下山崖的时候,苏小华还不知道,王丽刚刚也从这里跳了下去。
事后,苏伟权告诉记者,4月1日晚回到宿舍后,他辗转难以入睡。
几个女孩儿哭喊的声音好像始终盘旋在周围的寂静中,辗转反侧许久,苏伟权干脆起身穿好衣服去了电力公司的办公室,“我始终睡不着,一直想着这个事情,干脆去办公室把今天的电度填写了。”
王双源同样没能睡着,躺在床上,王双源拿着手机反复地翻看通话记录,“我确定自己报过警了,我的做法是对的。”一直到深夜,时睡时醒的王双源都在这样安慰自己。
在办公室填写电度表时,苏伟权还在想,至少警察应该出发去救人了。实际上,王丽和苏小华已经在这时候纵身悬崖。
据苏琴回忆,苏荣山最先看到苏小华跳下山崖的身影,他吃惊大叫起来,几个男孩儿跟着围拢来向下察看,悬崖下漆黑一片,只有苏荣山惊恐的喊声在回荡。
王珠财最后反应过来,他刚刚从苏琴身上爬起来。挣脱束缚的苏琴又急又气,躺在地上随手摸到了一块石头,重重地打向了自己的额头,随即昏了过去。
苏荣山慌了,发疯地朝山下跑,还掏出手机打给自己另外几个朋友,请求他们出来救人。几个男孩儿跟在他身后跑向山下搜寻。
“我就是不想活了,恨不得把自己打死。”4月20日,家中的苏琴木然的对着电视机,摸着额头上的伤痕说。
悬崖下,冷风把苏小华吹醒。她幸运地落在一丛茂密的竹子上,后脑、后背和大腿受伤严重,浑身是血难以移动。苏小华后来告诉记者,她清醒过来后听到了苏荣山几个人的呼喊声,却默不做声,“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被他们找到”。直到后来听见了同村另外一个男青年的呼喊声,苏小华猜想是村里的人出来找她,她才大声答应。
等众人找到苏小华时,她浑身上下仿佛血人一般。他们赶紧把苏小华送进了镇里的医院,这时已经接近凌晨5点。
王丽仍然没有找到,整个苦坑山悬崖一带,天已经快亮了,仍然只有男孩儿们和几个被叫来的村民在搜寻。
“涉嫌见死不救”
4月2日早上8点,一夜没睡的苏伟权在电站食堂碰到了王双源,他注意到王双源的双眼和他一样浮肿。“没睡好么”,苏伟权问,王双源只是点了点头,却没答话。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可能都没睡着,第二天见了面,大家都有心事,”苏伟权说,“心里始终不好受。”
上午10点,苏伟权从同事口中得知,昨晚有两个女孩儿在苦坑山上跳了崖,现在村民正在电站外面找人。苏伟权心里猛然一沉,他跑到外面,看见山麓里有人正在寻找,山势太陡,寻找的人行动得异常艰难。
苏伟权悄悄给县城的110打了个电话,他叙述了事情经过,请求110和消防、120协调一下,派人来帮着村民找。
“一天没怎么好好干事情,过一会儿又去外面看看,”苏伟权回忆说,“心里面总希望那个女孩儿是跑到哪里藏起来了。”
4月3日早上,苏伟权和电站的职工们终于听说了王丽的死讯。王丽的堂兄王伟坤在山脚找到了尸体并报警,警察们终于赶到。在电站外的山路上,苏伟权看见了警车;山麓里,警察们在一片乱石滩上拉起了警戒线,据说正在做现场尸检。听到同事说出的“尸检”二字,苏伟权一阵发呆。
从4月4日起,当地的报纸上开始登载相关报道。在报道中,安溪县纪委王副书记表示,要调查电站职工“涉嫌见死不救”的行为;而泉州市总工会和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谴责有关涉嫌见死不救的行为”,要求安溪县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处理。
让苏伟权们更加不好受的是同事们的议论,电站里年长的工人们公开在食堂里指责他们,“年轻人就是惜命怕事,那天换成几个老人,绝对下车把小孩救了”。听说了同事的指责,苏伟权难受得几天没去食堂。
王双源则开始重复不停地做那个奇怪的梦,有人就在他面前落水,呼救声总是在半夜里把他吵醒。王双源曾经试图向同事们辩解,“就比如有人落水,我又不会游泳,总不能就这么跳下去救吧。”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接受他的解释,曾经参与建站的老职工张师傅就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车子又不大,两个人把住车门,谁冲得上来”,“只要救得一个人下山,再去派出所报案,那几个人就不敢对剩下的女孩儿下手”。
心里憋闷的王双源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妻子,“我们报警了”,他仿佛强调。他希望能听到妻子的意见,但妻子什么都没说。王双源告诉记者,他觉得心里更加空荡荡的了。
4月下旬,苏伟权在当地报纸上看见,还未伤愈的苏小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表示,她并不责怪那天晚上没有施以援手的电站职工。近来一直对新闻报道有些畏惧的苏伟权,却悄悄把登载这则消息的报纸带回宿舍收了起来。
“见死不救的行为应予谴责”
受伤的苏小华(左) 林良标 陈佳裕/图
苏伟权和王双源等人未及时救助遇到危险的少女,但通过电话报警进行补救。他们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他们是否该受到道德谴责?他们的经历能否给他人提供借鉴?每个人遇到类似情景,又该如何作为?
他们是“道德机会主义者”?
在听完苏伟权和王双源等人未及时施救,并因此颇受谴责的故事后,社会学者、零点调查公司董事长袁岳评价说,“我注意到电站职工事后的彷徨不安和周围社会对他们的指责”,袁岳说,“这其实就是道德的作用方式的体现,道德的谴责机制正在起作用”。
袁岳认为,道德的谴责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当事人自己的良心谴责,一是社会谴责。而回看发生在福建安溪的这起惨案,面包车上的那几名电站职工正在同时受到这两种谴责的责罚。
在拒绝救助面临强暴的少女之后,电站职工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袁岳仍然将这些逃离现场的人称为“道德机会主义者”。
“事后感到不安,并试图补救和为自己辩解,说明你赞同帮助弱小的社会价值观。任何一种价值观在实现的时候都是有风险的,但你又在进行风险判断之后选择了逃避,那么你就是一个机会主义者。”
在袁岳看来,“逃避了当时的风险,你就应当承担事后的谴责,这是非常公平的”。
“我们都缺乏行动的勇气!”
4月1日晚的苦坑山顶,面包车内的5个电站职工需要面对的是6个处于犯罪边缘的年轻人,“他们还声称带了家伙,我们打不过啊”,当晚车中的王双源为自己解释。
但袁岳认为,这种辩解仅仅以职工自己的立场出发,在当晚的场景中,从电站职工的立场出发风险的确存在;但从3个被害人的立场出发,她们的危险更大,任何外界的帮助在此时都是极为宝贵的。“任何一种价值观都不能仅仅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
但袁岳同时认为,包括其自己在内,其他人都并不具备特别充分的理由对电站职工的行为进行过多的指责。“我们都缺乏行动的勇气。每个人在指责见死不救的行为时,都必须自问,我面临这样的情况将怎么办。”
袁岳说,他注意到在整个事件中,坐在门边的苏伟权其实萌发了行动的冲动,但几次都被群体的沉默所阻止。这其实是很多类似事件的一个缩影。“将责任分推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实际上就成了每一个人都不负责任”,而这类情形“必须用行动来做出改变”。
他们是“见死不救者”?
安溪的这起事件发生之后,也有关于面包车上的几名职工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议论。
对于这些职工的行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他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道义责任不在法律探讨范畴之内。而当地派出所是否出警,出警是否及时则值得注意。
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泉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文伟律师认为,电站职工必须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李律师说,依据该事件的特殊性,事发后车上的人即使打了报警电话,仍然逃避不了人们对他们见死不救行为的谴责。
李文伟认为,报警但不施以必要的救助,电站职工的见死不救属性仍然存在。理由有四:一、事发地周边没有其他行人,几名少女陷于孤立无援之中,而刚好途经案发地的几个人,正是唯一可以施以援手的特定人;第二、当时车上有5人,有车有人,具备救援条件;第三、目睹事发经过片断,两少女双手抓窗求救,后又被几个男子拉走,事态的严重性明显;第四、应当预见报警后,民警出警需要时间,且作为电站职工,对附近派出所距现场有一定距离,驱车需耗时较长应有预见,不足以让民警前来排除危险。
有效法治有助相互信任
而泉州的另一名律师则从此事件中看到法律之外的一些意味:即在“陌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不信任。他认为,电站职工一直存有可能是伪装抢劫的顾虑,对几名被害人的求救始终没有完全信任。
当地百姓向记者介绍,事发地点附近治安状况并非很好,苦坑山附近频发抢劫案件。这名律师就此认为,这些“增加了电站职工这种担忧的可能性,同时也容易令他们增加对被害人求救的怀疑”。而相反,如果电站职工对当地治安状况的管制抱有信任,也就更加容易相信被害人的求救;对于法治力量的信任,同样也可增加他们甘冒风险救助弱小的责任感和勇气。
这名律师进一步解释说,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的社会”,在陌生人的社会,道德促发行动的力量越来越弱小,在评判一件事情的时候,人们的着眼点也不应该仅仅在道德评价上。陌生人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良好的互动,来源于有效的法治。法治并不提供道德优越感,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行动风险带来的后顾之忧,并促使人们的相互信任。
还有专家指出,见死不救的行为应予谴责,这是违反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道义准则的。但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谴责上,立法、救助机制和社会保障等都要跟上。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目前正在开展的“荣辱观教育”更进一步地广泛开展。(注:文中受害人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