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4日讯记者杜文娟报道: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各地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查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现场,经常会看到警方的身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3月底公布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
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部门合作、省市合作乃至国际合作的举措和行动层出不穷。2004年到2005年,中国公安机关与美国移民海关执法部门开展“春天行动”、“越洋行动”,摧毁了两大跨国犯罪网络;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畅通线索通报机制;各地执法部门纷纷完善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听取权利人意见;全国50个城市即将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调动社会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切有望构筑起一个严密的保护体系。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分析认为,尽管中国和国际社会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全球假冒盗版产品的交易量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假冒盗版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专业化、国际化和组织化的趋势。“只有加强合作,才能出手快、打得狠,让不法分子无缝隙可钻。”
不久前在上海举行的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有关执法机构一致通过了《上海宣言》,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上海宣言》提出具体合作措施:针对重大跨国(境)犯罪活动,合作开展“控制下交付”战略;加强对可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生产设备进行跟踪备案,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发生;建立各国执法机构之间的联络制度,积极开展协助调查取证、通报犯罪线索、交流信息情报、提供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打击跨国跨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宣言》充分表明了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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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机关自2000年至2005年,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700余起,缉捕犯罪嫌疑人9300余人,涉案总价值近35亿元。
中国各级法院2005年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比2004年上升31.2%。1999年至2005年,每年受理的案件数和判决人犯数都逐年递增,翻了3倍多。
中国检察机关2005年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845人,同比上升40.4%;起诉968人,同比上升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