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铁路职工逃票,得不偿失
2012-02-08

冒充铁路职工逃票,得不偿失
 
 
春节已过,乘坐火车返回外出打工地的农民工兄弟越来越多。2月5日,列车员在检票时发现有个小伙子穿着铁路制服,挂着胸牌还随身携带着铁路职工工作证,经查,他其实是冒牌货,其目的就是为了逃票。(见《合肥在线-合肥晚报》2月6日)
还是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其中的详情。2月5日晚上9时许,阜阳到宁波东的K8497次列车从阜阳站开车后,列车长陈明组织车班查票小组成员下车厢查票。当查到7号车厢洗脸间时,只见那里站着一位身穿铁路员工制服的小伙子,小伙子的脚旁放着两个包。“同志,您是哪个单位的,请你出示一下工作证件。”小伙子却称自己是车辆段的司机,出门匆忙,忘带证件,“我不会骗你的,都是自己人,何必较真呢!”看到小伙子的情况后,车长说拿不出证件和通勤票就要按章补票。小伙子这才很不情愿地从拿出一个工作证递给列车长,证件上写的是“漯阜铁路车辆段副司机”。 列车长和乘警两人将其出示的证件抽出内页对着灯光一照,发现没有出现“路徽”水印图案。“这是一个假证。”乘警随即将该小伙子带到餐车进行调查处理。到了餐车以后,小伙子终于低下了头,主动承认了错误,“对不起,我并不是火车司机,我是假冒的。”
据其交代,他叫黄一毛(化名),今年25岁,是安徽颍上县古城乡人,在杭州萧山区一家皮革公司打工。黄一毛春节结束后,正在为买票发愁的黄一毛想办法从在铁路工作的表哥那里骗了一套铁路制服,又把表哥的工作证偷出来,做了个假工作证。可他没想到,铁路职工工作证竟然也有防伪标记,而且铁路查票还查得这么严。铁路乘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罚。据了解,像黄一毛这样的逃票人也不是个例,今年春节后的客运检查中,合肥客运段阜甬车队和铁路乘警就共发现了5起使用假证冒充铁路职工乘坐火车的事件。
冒充铁路职工逃票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证件的,最高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足以证明上述新闻中,黄一毛为看了逃票,却大胆地冒充铁路职工。聪明反被聪明误,黄一毛为自己逃票冒充铁路职工的违法行为而买单。笔者也提醒其他乘客,别为了几十元钱,就想方设法地冒充铁路职工逃票,被查出后,等待的必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得不偿失、得不偿失。

新闻来源: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2/02/06/011372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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