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在沃尔玛华侨城店南门口看见一家人推着一个漂亮的少女在和几个挂沃尔玛胸牌的人争执什么?当时感觉可能是一个平常的纠纷或者其他什么事情,从围观人群愤怒的表情判断:一定发生了让人非常伤心切异常愤怒的事情!群众中一个律师和一名境外记者发出共同的声音:太意外了?太羞耻了?堂堂的沃尔玛面对一个中国少女怎么如此冷漠?如果在美国发生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以外发生这样的事情,沃尔玛---你能这么冷漠吗?你敢这样冷漠吗? 我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奇心的驱使,只是感觉心里特别的难过......
2006年1月28号上午九点左右,也就是春节的前两天,黑龙江籍年芳21岁的打工少女韩旭在深圳华侨城沃尔玛购物出来,天下着小雨,门口两边堆满了年货,购物的人群挤满了门口的通道,就在出来的门口韩小姐返滚着摔出4米以外的地方,5分钟后,沃尔玛的员工给了一把雨伞后变离开,韩小姐一动不能动,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好心的围观群众打电话给深圳120,40多分钟以后韩小姐被120和赶来的老家的亲属送到了北大深圳医院. 医院鉴定:韩小姐左腿摔断需要马上住院治疗,但需要叫押金人民币30000元.一个打工妹怎么交的起30000万啊?在医院作完包扎之后就被深圳的亲属接到了家里,第一时间也同时了远在千里之外父母.2006年2月5号上午10点多,韩小姐的家属前往华侨城沃尔玛交涉,希望他们能够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提供女儿医院治疗的费用,当时是损伤部的曹吉波接待了少女的家属,并说:这件事情他知道,当时他也在现场,以后找他就可以了!曹吉波出去半个小时以后回来又说:这个事情不归他管,归营业部的经理管,你这样找我我无法回答你,我知道这个事情与我们有责任,你们(韩小姐的家属)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家属又找到营业部的女性经理,经理说:说实在的,我们门口每天都铺着防滑地毯,偏偏哪天就出来这个事情!我自己无法答复你们,你们最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无奈,韩小姐的家属只好找了律师,2006年2月22日,律师向华侨城沃尔玛发出了正式律师函,2006年2月23日,沃尔玛行政部经理扬小姐代表沃尔玛来到位于白石洲临时租住的房间(也是亲属提供的房子).扬小姐说:这件事情我们(沃尔玛)不知道,今天看到律师函才知道这个事情,来你家里看看.看看病历和情况后两天之后给你们答复,下午两点多,扬经理给韩小姐家人来了电话说:你们把医院的病历和资料5点之前送给她,她要把资料送到总部,给上面反映,两天之后给消息. 两天之后病人家属打扬小姐电话,我们需要费用给我女儿治疗,扬小姐说:她要得到总部的回复才可以拿钱治疗.家属问要等到什么时间?扬小姐说:要等到下个星期一,二才能给答复! 家属星期一感到沃尔玛找到扬经理,扬经理说:上面还没有答复下来,你们下个星期一,二在来! 2006年3月14日,少女韩旭感觉自己的左腿有点不对劲,家人陪着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是左腿骨折伤口没有对接好,如果想以后没有问题,必须重新做手术! 当时在医院家属就给扬经理打电话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并要求扬经理能够来医院看看实际情况.扬经理说:我没有时间,我不去!
2006年3月17号上午,家属实在没有办法就借手推车将自己痛苦的女儿推来沃尔玛,希望沃尔玛的管理人员发发慈悲,结果是出来一个姓吴的值班副总:交涉结果是:下午6点以前再给答复,下午5点30分左右吴总给家属来电话,说他们的老总周勇亲自来你们家里来谈! 晚上6点多,沃尔玛华侨城的周总,吴副总,扬经理来到病人家里:周总说:哪天你女儿摔倒的事情他也在现场,看到了当时的情况,家属问:你既然看到了为什么没有管?周总没有说话.家属接着说:我女儿摔倒在你们门口,你是老总都无动于衷,老百姓都知道打120.周总还是没有说话.10多分钟以后(在家里的全部时间)临走时周总说:你们律师函上的要求我答复不了你,我们还要商量!家属说:没有的要求高吗?直到现在你们付过一分钱吗?说过一声对不起吗?看望过一次吗? 当我整理完资料,家属对我说:跨国的大公司怎么就这个德性,就算倾家荡产他们也要帮女儿讨个尊严回来!
我有个倡议,倡议主题:中国打工少女对决跨国商业帝国 步骤如下:1,寻找深圳及全国金牌律师为打工少女担当律师. 2,在全国媒体发起讨论话题,衷心期盼各媒体朋友的参与和支持. 3,寻找曾经在沃尔玛有过同等遭遇的朋友加入声援团. 4,建议在沃尔玛购物的中国人一元钱的消费一定记得索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