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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男子街头持刀劫持前女友被警方制服
日期:2005-12-23 21:23  点击:1088
<br昆明警方接近劫持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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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住时机扑向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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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果断采取措施抓住劫持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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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成功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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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犯很激动,人质很害怕 br> <br





警方劝解劫持人质的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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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昆明市金碧路上持刀劫持一名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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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警察在昆明市金碧路劝说持刀劫持人质的男子。


昆明歹徒街头持刀劫持少女,大批路人围观。






犯罪嫌疑人表情之激动







参加解救行动的警察扑向犯罪嫌疑







被抓获的劫犯



  上百民警闹市中解救人质

  人墙内,穿着绿色外套的年轻女子被一男子用左手臂扼住脖子。该男子咆哮着右手高举匕首对着女子的脖子;人墙外,一名狙击手匍匐在地上,黑洞洞的枪口在人墙的大腿掩护下悄然对准男子头部致命部位……








  昨日13时50分左右,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一名实习女护士被胁持,在闹市中,凶手胁持人质与上百警员紧张对峙80分钟。

  13时50分

  劫持前女友 劫匪很激动

  昨日13时50分许,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面的人行道上,一名身穿绿衣、白裤的女子突然被一名男子挟持, 警察随后封锁了现场。记者现场看到,在金碧路靖国路口公交车站台旁边,该男子正用左手紧紧地勒着女子的脖子,右手用一把匕首紧紧顶在该女子的颈项处。该男子情绪激动,额头上青筋暴起,现场公安局的领导正在通过谈话来稳定该男子的情绪。

  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陆陆续续有警察赶到现场增援,现场上百名警察将该男子团团围住,昆明市公安局和五华分局的领导也都赶到了现场进行指挥。

  “刚开始女的还大声呼救,后来就不说话了,那男的说,今天我非要你家里人给我个说法不可。”一名姓张的目击者说。 该目击者告诉记者,事发之前,这名男子早已等候在那里了。从两人的对话中,该目击者听出他们两人似乎认识,而且以前好象是一对恋人。

  14时10分

  谈判专家来:有事好商量

  14时10分,该男子紧紧勒着被挟持的女子,从金碧路上一步一步往西移动,眼睛不停地朝着四周环顾,并大声呵斥警察和群众:“不许过来,不然我杀了她”。只要有人稍微靠近一点,该男子便大力地用脚踢被挟持女子的膝关节处,使被挟持女子呈半蹲状态,并用力地将匕首顶在被挟持女子的颈项处。该男子一用力,被挟持女子的衣领便往下凹入一分。

  为了防止被挟持女子受伤,公安局领导一边通过和该男子对话,尽力稳住持刀男子,一边商量着对策。“你不要冲动,什么事都好商量,不要做傻事。”现场领导通过喇叭不断地劝说该男子。

  “我很冷静,我什么也不怕。”该男子说。

  “你不要伤害她,无论什么条件我们都答应你。”

  “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我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样做,就不打算再要这条命了,是她毁了我的一生。”面对警方的劝说,该男子不但不听,而且反复用脚踢被挟持女子的膝关节处,并不断地将手里的刀子举起,以此来威胁现场的警察,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

  14时15分

  警察排人墙挡住围观者

  14时15分,该男子缓缓向西移动,已经到了靖国路口公交车站台旁边。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上万围观者里三层外三层地聚集在金碧路上,将挟持现场围得水泄不通,许多群众也都在为被挟持的女子默默祈祷。

  为了维持现场秩序,上百名警察里外两层排成人墙,第一排警察站在最里面公交车站台上,第二排警察则站在金碧路边上,阻止围观群众靠近。此外,数名便衣警察也隐藏在了群众当中,试图救出被挟持的女子。

  14时20分

  劫匪提条件:给我一辆车

  “给我一辆车和一部手机,我要带她到她家里,让她的父母给我一个交代。”14时20分许,该男子向警方提出要求,要警方为他准备一辆汽车和一部手机。看到情况有转机,公安领导立即叫人为其准备了一辆警车,并将警车附近的警察全部撤走。随后,该男子用刀顶着被挟持女子的脖子,一步一步移向警车。

  该男子到了警车旁边,仍然丝毫不肯放松被挟持女子和手里的匕首,用脚勾了几下车门后,眼看没有多余的手来打开车门,该男子便又重新退回了金碧路中间,要求警方将车门打开并发动引擎。由于警方事先有所准备,汽车无法发动.该男子得知后,情绪立即变得异常激动,在几次试图用刀子插伤被挟持女子之后,要求警方立即为其另外准备一辆越野车,假如在一定时间内见不到车子,他便用刀一刀一刀插在被挟持女子身上,直到该女子死亡为止。

  14时50分

  一刀插在了人质右腿上

  14时50分,该男子眼看所要的车子还没有来,气愤之下竟一刀插在了被挟持女子的右腿上。只听被挟持女子一声惨叫,脚下一软,几乎瘫倒在地上。持刀男子紧紧地勒着她的脖子,重新将她提了起来。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围观群众大声惊呼,群众中有人已经紧紧握住了双手,不停地为被挟持的女子祈祷。

  为了防止持刀男子再次出手伤人,公安局相关领导立即下令为该男子准备车子,并以金碧路交通全线中断,车子很难进来为由,试图稳住该男子,为救援行动争取足够的时间。与此同时,在人群中,警方的救援行动正悄悄展开。

  第一目击:我试图夺刀

  李先生是现场的第一目击者,也是第一个报警的人。他说,事发时,他刚好坐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对面。13时10分许,一名身穿绿衣、白裤,手拿一个紫色手提包的女子从昆华医院出来,当该女子走到距离他大约5米远时,一名早已等候在附近的男子立即冲了上去,迅速用左手勒住了该女子的脖子,并将一把10多厘米长的匕首顶在了该女子的脖子上。女子被吓得大声呼救,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李先生立即跑到了崇仁巷口的一个值勤岗亭内,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一名协管人员。

  “我们告诉他,叫他不要乱来,并劝他把手里的刀放下。”李先生说。随后,李先生悄悄绕到了该男子的后面,几次试图夺下他手里的刀,但却被该男子发现,只有放弃。“你们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把她杀了,大不了都是一死。”该男子朝着附近的群众吼到。李先生,忙拨打电话110报警。

  外围镜头万人围观交通中断

  14时10分,记者现场看到,上万围观的群众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公路上黑压压的人群,两边大厦和楼房里探出不少头,就连房顶上也站了不少的人,金碧路上形成了几道人墙,包围着人质。金碧路的交通已经中断,现场两边的公路已经被警方封锁。在金碧路与青年路的路口,所有车辆都已经禁止朝金碧路上通行。

  有人以为在拍电影

  由于人群的过于集中,包围圈不断缩小,并靠近劫犯。14时50分,劫犯的情绪突然非常激动,稍微一有人晃动,嘴里就叫着,身体不停转动并使劲扭动,而人质双脚猛得瘫软……警察开始对人群进行强制性疏散,“退后!退后!”,群众慌忙向后退。这期间,不断有群众的议论,有人说,我以为是在拍电影,没想到是真的。有人说,这场面,我可是头回看到,心里好害怕。许多人最后都有一句:希望人质不要出事。

  起因 凶手是前男友

  这名年轻女子被警方成功解救后,被警方护送到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做检查,同时送进医院的还有一名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头部受伤的民警。

  在医院里,这名女子每挪动一步,都有便衣人员跟随其左右。“你们又整些哪样了?事情闹得这么大!”记者坐在急诊科的过道里,一位戴着帽子跟随在这名女子身边的人和蔼地拍着这名女子脸颊的人问道,而这名女子却一直低着头什么话也不说,最后被带进一间诊室做检查。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被胁持的女子毕业于大理医学院护理系,现在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心胸外科的实习护士,而胁持她的男子是她的前男友,据说他们都是嵩明县人。 一名现场目击者说,这名女子的前男友当时一直在重复“你毁了我一生”的话。据其猜测,这名女子在上大理医学院期间,前男友资助过她上学,而且这名女子还与她的前男友有过海誓山盟。半年前女方突然提出分手,但他没有答应。为此还闹过矛盾,最后双方家长出面,由警方主持进行调解,平息了纠纷,最终以分手结束。

  昨日上午,前男友再次找到这名女子,提出要与她重归于好,但被拒绝。到吃中午饭的时,两人一起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门口附近小吃店吃米线。之后,两人一齐走到金碧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大门口对面,前男友突然一把扼住她的脖子,掏出随身带的匕首后说“老子要把你杀掉”。一位目击者称,当时前男友的情绪并不激动,但随着围观者的增多,前男友的情绪才被激化了。(首席记者杨旭)

  意外 医院同事感到

  记者赶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时,整个医院的医护人员都在议论此事。

  记者从急诊科了解到,被挟持的女子通过检查发现,她的一条腿被前男友划伤,被缝了三针,精神上也受到一些刺激。急诊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护士告诉记者,这名女子在医院的人缘很好,工作也比较勤奋,事情发生时,她还在医院当班,同事们对出现这样的事都感到意外。 除了这名同事外,该院的领导以及其他相关人士都不愿谈及有关受害者的情况。

  那名受伤的警察被送到医院时伤势比较严重,下午3点55分,做完CT检查后被直接送到了急诊创伤外科的第六病房的19床。 据创伤外科一位名叫张颖青的护士介绍,受伤的警察目前病情虽然已经得到了控制,但不排除突发其他异常情况,只能是边治疗边观察。
男子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被按翻在地的劫犯眼中露出一丝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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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解救出的人质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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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被抓获的劫犯抬走







受伤的警察被送到医院救护





  这起胁持事件,现场围观群众达到上万人,事情本身其实不是很大,但由于围观人的增多,以至使事情朝着矛盾激化的方向转化,这一点很值得深思。 事件发生后,记者连线法律界和心理界的专业人士,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发表各自的观点。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








  葛加友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通过综合分析,胁持者葛加友的行为应该构成绑架罪。抢劫罪与绑架罪有许多共同之处,两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客观上均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方法。但抢劫罪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公然掠夺被害人的财物,以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嫌疑人在遭到被害者抗拒时,通常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施加于被害人。而绑架罪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扣押人质,且绑架罪的目的不仅限于掠夺公私财物,有时是为了讨还债款,有时是出于政治目的等。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先是与受害者协商赔偿,在达不到目的的情况下,才采取了要挟、恐吓的手段,其并没有直接伤害人质的故意,且将人质控制了1个多小时,这更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葛加友的行为若经审判机关认定为绑架罪,原则上将会被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陈东华律师

  市民首要的是及时报警

  首先,劫持人质的事件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同时限制了被劫持人的人身自由,劫持人想通过这种劫持人质的方法来达到非法目的,这种行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其次,无论劫持者目的怎样,劫持人质给人质造成了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同时又发生在城市中心,还有上万群众围观,市民首要的是及时报警,同时也有义务在警方未到现场时制止劫持人的这种行为。而对于人质则要在紧急情况下,要用机智与劫持人进行周旋,让劫持人情绪不要激动,以此拖延时间,等待警方赶到  云南大学法学院杨临宏教授

  群众尽量不要围观

  出现劫持行为,群众尽量不要围观,这一是会刺激劫持人做出过激行为;二是可能会危急到围观人员的安全;三是围观群众太过于集中会给警方解救人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在发生劫持人质很危险的情况下,群众千万不要围观,已避免造成更严重后果
  云南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教授刘艺乒

  谈判代表可以发挥作用

  这种行为符合刑法第239条绑架罪,属于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的犯罪,劫持人通过劫持他人作为人质来达到一种目的犯罪行为,这种目的也有多种情况,比如为了金钱;或者一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满足个人的目的,或者因感情而导致绑架的发生。国内目前正在积极培养谈判代表,用谈判专家与犯罪人进行谈判的方式来动员犯罪人放弃犯罪行为,这些防范措施都能有效解决或减轻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
  云南省人力咨询开发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慧云

  控制情绪避免过激行为

  在当今社会里竞争压力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情感不顺或者其他人生不如意的事情,而变得心理有许多障碍。在这种环境下,平时要注意预防达到自身的心理平衡,当自身无法控制 情绪的时候,要给自身做心理暗示,告诉自己一定还有更好地解决办法;再或者寻求他人的帮助,不能让自己绝望到什么都不顾的地步。

  对于这起为感情而受刺激做出劫持,可以分析出劫持人有两种心理:要么是有精神方面的障碍;再要么就是出于达到一种目的的强烈要求,才致使做出这种过激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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