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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抛弃“文化自卑意识”?
日期:2006-04-18 13:28  点击:409

 


  郭松民

  把国人自己评选“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五十个地方”这件事,概括为“为外国人的眼光争宠”,恐怕是曹林先生的剑走偏锋了。道理很简单,现在世界无大战,总而言之,大家在和平着、发展着、卖弄着、风骚着,地球村的村民们闲了也要串串门。朋友来了去哪里?参与评选的人多认为“这五十个地方值得一去”,这正好比曹林先生不定哪天兴之所至
 
,会对他的朋友们说:“瘦西湖是扬州最值得去的地方”———这当然与“争宠”无关,如果说是“羞辱”,则更有夸张之嫌了。

  不过,前提虽然假的,但问题却是真的。就是说,曹文中指出的“在乎外国人的眼光”的问题,在中国社会的确广泛地存在并且居于主流:比如我们的媒体经常喜欢将“X国舆论盛赞中国如何如何”做成大黑体字标题就是一个证明。

  “文化自卑意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中国人原来骄傲得很。孔子就说过:“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大意是说:你看,“夷狄”也有头子,有单于、有酋长,但没有文化,有什么用呢?不如夏朝、殷商,虽然国家亡了,但其精神却永垂万古,因为它有文化。

  准确地说,“文化自卑意识”在中国近现代文化发展史上,也可称源远流长。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陈独秀、胡适、鲁迅、钱玄同、吴虞等为代表的先哲们,在反思中国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教训时,把账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头上。不仅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等口号,甚至还要“废除汉字”,胡适、潘光旦、张竞生等更说连中国的人种都要改良,而方法竟是和洋人杂交。幸亏这个办法的可操作性不强,否则的话我们现在还是不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都未可知。

  80年代以来,国门洞开。国人惊羡于西方的物质文明,越发自惭形秽,进而在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反思,甚至是自我批判和否定。

  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在乎外国人的眼光”几乎是普遍的,曹文的批评,也可说是切中时弊。不过我以为,如果完全不在乎外国人的眼光,凡事我行我素,在当今的国际社会,恐怕是不太好混的,因为你要在公路上开车,就总得遵守交通规则吧?但早点是吃牛奶面包还是油条豆浆,就可以遵从自己的胃口,反正也不妨碍别人。完全没有自信和主见,事事、时时、处处以外国人的眼光为转移,无疑更是一种病态心理,结果可能会更糟。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故事是“父子骑驴”:父子俩完全按照路人的眼光行事,最后只好抬着那头驴子走。

  从长远来说,中国人要彻底抛弃“文化自卑意识”,最终取决于我们能不能熔铸出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新文化,而熔铸新文化的主要原料之一,就是我们自己的传统。炎黄以降,中华文明在数千年的时间内居于领先地位;近代以来,中国从亡国灭种的绝地中一跃而成为有影响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迅速从贫困迈入小康———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我们的文化有旺盛生命力的表现,这些传统都需要我们的尊重和珍惜,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是完全错误的。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以“拿来主义”的方式对待现代西方文化和其他文化。果然能够这样,则是否需要“在乎外国人的眼光”的问题,就会成为一个纯粹的伪问题,连讨论也都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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