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人为了一时痛快忘乎所以,甚至还有人理直气壮:“既然我购买了门票,就有制造垃圾的权利。”对于这些“顽固派”,有关部门出台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应该说,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但也必须看到,这些惩戒机制囿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让惩戒流于形式。譬如,一些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只在旅游系统内生效,没有与银行、航空、酒店等方面形成联动。这就造成规定与惩戒两张皮,让部分旅游不文明行为漏网。
基于此,浙江试水推进“长三角信用奖惩机制”,给旅游文明穿上一件“数据外衣”。首先,借助“大数据”手段,不文明行为将暴露在监督的无影灯下,无处遁形;其次,形成银行、旅游饭店等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制止旅游不文明行为,尤其对那些总是“不拘小节”、无视公共秩序的人形成威慑力。
当然,对于旅游不文明行为,也要惩教并重。在约束游客的同时,景区也要做到自身过硬。比如,垃圾桶的位置、数量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到位,是否让游客感到不方便?既穿上“数据外衣”,也不忘“三省吾身”,才能让旅游文明成为人们的习惯,让景区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