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在2008年6月,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限塑令”,从实施6年多来的结果来看,只是在实施之初效果较为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地方又死灰复燃,使用依旧。究其原因,固然有生产厂家的趋利性、民众图方便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一个“限”字上,给一些人有钻空子的余地。因而效果不如人意。现在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禁塑令”,禁与限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其意义却有天壤之别。限制还有生存的空间,而禁止却没有生存的余地。效果肯定也大不相同。
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大,而且是经久不变。因而被人们称为是世界上十大最失败发明之一。许多国家都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禁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给予严厉的处罚。我国限塑6年多来,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生产使用依然随处可见,但因此受到处罚的可谓屈指可数,即使处罚也是蜻蜓点水,无伤大碍。因而才会限而不止。
这次吉林省“禁塑令”规定,在吉林省范围内,禁止在商品销售、商品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及塑料餐具,违者将处1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罚款。我想只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定能取得预期成效。从目前来看,我国不缺法规缺的是执行力,使一些好法规难以落地,因而效果大减。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与时俱进研究制定出台各种法规,更要抓好出台的法规贯彻落实。否则,法规就会沦为画饼,好听好看而不中用。
还回到吉林的“禁塑令”来说,如果能严格执行到位,对违规者依照禁令处罚,使之真正成为高压线,是其不敢违规不愿违规,再辅以宣传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保护环境,拒绝塑料袋和餐具,自然就会让这些污染产品没有市场。此外,即时监控生产厂家,让其转产或停产,从源头上抓禁止,就一定能收到预期的好成效。
同时,我们也真诚的期望,其他省市也能学习吉林的做法,陆续出台“禁塑令”,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因而说,这样的禁令多多益善。遍地开花结果,这才是功在当今利在万代的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