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撤点并校需回归民生
2012年08月01日
教育部近日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等问题,这让公众重新审视已实行10年的撤点并校政策。据《新京报》报道,甘肃山丹县撤点并校后,该县7个乡镇的初中生,大都集中到育才中学,但初三已有班级辍学率达20%,且存在乱收杂费、克扣挪用学生补助等现象。
撤点并校所产生的问题,已有一段时间,有专业机构的调研结果表明,部分地区由于布局调整失当,辍学率出现反弹。教育部的新规,表明我国将通过专项规划和督查,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导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这被认为是对撤点并校政策的纠错。
对此,有人认为是 “亡羊补牢”,也有人担心很难“纠”。过去10多年来,我国乡村小学已经被撤掉一半,消失了30多万所,负面影响已经显现。虽然教育部的意见称,如有必要,撤并掉的学校可以恢复,但是,教育生态能不能恢复、将如何恢复,值得深思。
首先,有的地方当初在执行撤点并校政策时,对群众意见吸纳不够。一些乡村学校在被撤并时,当地老百姓并不十分赞成,虽然有关部门向村民解释,撤点并校是为娃娃们上好学考虑,可以有更好的老师、更好的教室,可老百姓却不这样认为:娃娃到那么远的学校上课,每天来回几个小时,太远了,路上出了安全事故怎么办?谁说到一个集中的地方上学,就可以接受好的教育?一个学校那么多的学生,原来一个班二三十人,合并在一起七八十人,这是为娃娃上好学考虑吗?如果在制定政策时,就充分考虑这些问题,目前撤点并校所带来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只要站在孩子们求学的角度,就不难想到。
其次,在政策执行出现问题时,缺乏有力的措施予以纠偏。事实上,在撤点并校政策执行过程中,已有意见指出,要以规划为先导,特别是对农村的撤点并校,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防止“一刀切”或“一哄而起”,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对地方政府不具备刚性的约束力。
作为一项影响面极广的民生政策,撤点并校的最大问题是,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较少。教育部在撤点并校的规范意见中,明确了撤点并校的一些硬性要求,比如学生步行上学单程不得超过40分钟,这其实仍是行政主导的思维。如果公众能充分参与制定政策,那么,围绕撤点并校所产生的学生上学路程问题、校车接送问题、寄宿问题、撤并之后学校的班额和教学质量问题,都可进行有益的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这样讨论得到的结果,可对决策提供参考,胜过出台一个硬性指标,或许更符合各地实际,也更能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
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这应该成为解决撤点并校这一类教育决策问题的重要指导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