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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被救者言谢的勇气
日期:2012-08-01 14:25  点击:390

唤醒被救者言谢的勇气

2012年08月01日     来源:新闻晨报

  又见“英雄流血又流泪”。39岁的打工仔司和平,近日在东莞挺身抓抢匪被捅四刀,回忆起自己与劫匪搏斗时的情景,病床上的他唏嘘不已:“心凉啊。当时路上那么多人,没一个人肯上前搭把手。我负伤后,也没听到女孩说声‘谢谢’。”如果说拔刀相助很难,那么,一声“谢谢”又有多难呢? (7月31日《东莞时报》)
  
  在中国的传统道德观里,以德报怨的故事都能成全,何况是以德报德的底线?但是,近来被救而“缄口不言谢”的事件却并不鲜见:譬如前不久,湖南娄底青年邓锦杰下水救人遇难,获救者默然离开;西安市民魏先生在街头勇敢制止了一起抢包犯罪行为,当事人却连一句谢谢都没有,以至于儿子劝他“以后少管闲事”……好人无好报,这让朴素的民意愤愤不平,或骂被救者“白眼狼”,或恨不能将其拖到道德的烤架上。
  
  知恩图报,人伦之常。即便有一千个匆忙离开的理由,也不过是一千个伤害善意的借口。纯粹的道德批判缺乏实际意义,这正如将“好人有好报”的逻辑建立在纯粹的道德自觉之上。司和平的伤痛,看起来似乎来自两个层面:一是“路见不平一声吼”之后,却发现现场也只有自己的这“一声吼”,道德行为曲高和寡;二是被救助者悄然离场,连起码的谢意都未曾表达。但另外的伤害,却在于制度层面——迄今而言,除了“媒体争相报道”,除了正在申请中的“见义勇为奖”,似乎再也没有感恩或言谢的物质表达。
  
  亚当·斯密的 《道德情操论》说得很明白:对我们来说,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感激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应受奖赏。在荒蛮年代,道德行为的机会成本很低,救个人,也只是少打一只兔子、少捕一网鱼,也因此,重视精神褒赏就与道德收益之间不存在多大的矛盾;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道德成本越来越与柴米油盐纠结在一起,而且道德风险也随着作奸犯科的能力一起水涨船高——这个时候,单纯的精神奖励未免就显得有些单薄了。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说,“免税”其实就是一种道德行为的物质奖赏;而对于个人来说,似乎仍在靠寥落的、标准偏低的固有政策望梅止渴。
  
  好在7月26日,国务院转发了民政部等七部门 《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了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与其说这是一部姗姗来迟的保护政策,不如说是对“好人有好报”误读的一次政策纠偏:一方面,这告诉我们,“好人”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亦有理由对应扎扎实实的权益回报,这种回报,可以是物质奖励、保障到位;另一方面,这还告诉我们,道德行为的最大受益者其实并不只是具象的被救者,更有抽象的公共利益。见义勇为是滋养社会良善秩序的正能量,那么,对英雄言谢的主角由政府部门担当就更合适,只要他们致谢的声音洪亮,即便被救者以怨报德,英雄也断不会意冷心灰。
  
  真正的道德,是悲悯宽容的。尽管有收益上的考量,但终究不会因此而汹涌成另一种 “暴力”。因此,英雄司和平有的是“唏嘘”,而不是“愤恨”。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被救助者道德批判的同时,如果丧失了道德评价本身的平和与宽宥,这与“反道德”何异?湖南娄底青年邓锦杰下水救人遇难,获救者默然离开,其后,获救者被舆论“揪出来”,网络上一片鞭挞之声——有的声音,甚至超过了人格侮辱的底线。今天,失声的被救者,固然行为失当,但即便有良心的人,也会有一时糊涂的时候,尤其是相对弱势的人,或惧怕于承担责任的压力,也不是没有可能。除了温和的道德批判,更重要的是,制度当唤醒被救者言谢的勇气,于此而言,一部《意见》便是激活良心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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