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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似乎很美
日期:2012-07-10 13:30  点击:305

“常回家看看”入法似乎很美

2012-07-10        来源: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近日,“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议论此起彼伏。笔者闻听此好消息的感觉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看起来很美。
  
  “常回家看看”入法,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有利于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是一件好事,但也应该从另外一方面来看这件事。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子女们没有“常回家看看”不是因为不想家而不回,实在是因为没有坚强的经济实力与充足的回家时间。生活成本高涨让他们想回回不起,工作纪律严、时间紧让他们想回不敢回。这些现象,老人们不是看不到,不是不能体会,所以儿女们不常回家看望也已经被老人们所默许。
  
  “常回家看看”入法,首先面临一个问题是:违法了谁知道,谁来管,管后又能怎么样?众所周知,前些年,教师工资拖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说《义务教育法》已明确规定不能拖欠教师工资,但全国好像没有出现有教师拿教育法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的,为什么?笔者觉得不是教师们不懂法,而是他们知道,这场官司的结局是赢了也是输。常回家看看入法,从某方面看,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如若老人们将这些不常回家看看的不孝子们告上法庭,只能是让他们赢了官司,输掉亲情,这岂不是违反了入法的初衷吗?
  
  如果从不回家的两方面原因上来看:一方面是钱的因素,生活成本高,想回回不起,而提高工资也不是这些孩子们自己说了算的事儿。另一方面没有足够的回家时间,因为放不放假,自己做不了主,如果你一定要尽孝,那就有可能面临扣发资金、失掉工作的危险,让他们望而却步。
  
  当然,常回家看看如果能有后续的一些政策或制度从回家的时间上、工资待遇上作保障,把不“常回家看看”当成全社会的事儿,用政策与制度对用人单位及应义务的儿女们同时来约束,我想常回家看看势必会让全社会的儿女们接受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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