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鱼翅应当立即禁止
2012年07月04日
6月29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发函内容属实,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3日《新快报》)
“如果你能看到鱼翅汤怎样做成的,鲨鱼的鱼鳍是如何被割下的,以及每年有7000多万条鲨鱼最终是为了鱼翅汤而送命,你还会购买它吗?”姚明代言的公益宣传短片令无数人动容,“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可是,从丁立国代表等人提出的建议看,鱼翅却成为公款吃喝的一道美味,时常被端上公务接待的酒桌。想想似乎并不奇怪,有些公务接待向来只吃贵的,什么稀罕吃什么,以显示接待的档次。公务接待食用鱼翅,不仅浪费纳税人的钱财,而且与环保理念、文明理念相背离,此股歪风当刹!
然而,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禁止公务接待食用鱼翅,竟然还需要三年时间。拟一个规定、发一个文件而已,能有多大技术含量和难度呢?无论是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环境,还是遏制公款大吃大喝,人们早已形成共识,出台相关规定并不需要反复调研、讨论,看准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去做。诚然,有了规定未必能切实执行,而且检查、监督的难度不小,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首先得把规定制定出来,表明态度和决心,让那些花公款吃鱼翅的人不再堂而皇之,然后,再想办法把规定落到实处。如果表明态度都迟迟疑疑,到时候落实起来更困难。
在禁止公款吃鱼翅上磨磨蹭蹭,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广州市日前出台机动车限购令——6月30日晚9时开会宣布此令,3个小时后,即7月1日零时起便开始执行,何其雷厉风行,简直是“半夜鸡叫”。限购令涉及民众利益,人们对于限购的意见不一,限购的利弊得失也没大搞清楚,政府本该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民意,但他们选择了闭门决策、独断专行,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搞突然袭击,让市民和车商猝不及防、怨声载道。在应该磨磨蹭蹭的事情上雷厉风行,在应该雷厉风行的事情上磨磨蹭蹭,这种现象在公共决策中并不少见。比如,公车改革;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的推进磨磨蹭蹭;水电涨价,增加税费等雷厉风行。一快一慢说明了什么?
“有将近1/3的鲨鱼物种都濒临灭绝,但是,我们可以拯救它们。”这里的“我们”当然包括官员,首先包括官员,官员应该成为履行环保理念的表率,公务接待、官方宴请应首先响应“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政策宣传。禁止公款吃鱼翅,三年太久,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