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该如何面对民间公益
2012年06月27日
6月11日,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微博中怒斥湖南省教育厅。他在微博中写道:“崔永元公益基金培训100名湖南乡村教师。为此,湖南省教育厅回复: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我们非常愤怒,正式评价湖南省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湖南省教育厅随后回应,此事是按规章办理。(本报今日18版报道)
崔永元和湖南省教育厅的这次正面交手,博得了很多网友的喝彩。毕竟,敢于直面政府表达情绪的公众人物太少,敢于叫板政府的民间公益组织也是凤毛麟角。
喝彩之余,我们应该回过头来看一看,湖南省教育厅的回复到底有没有道理。“不反对”——培训乡村教师是公益项目,合法合规,根本没有反对的理由;“不支持”——这既不是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任务,也不是政府考核计划中的目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然可以不支持;“不参与”——既然已经不支持,不参与就更是顺理成章,万一“参与”起来,出了问题,反而说不清楚,得不偿失。
应该说,从湖南省教育厅的立场出发,这“三不”条条都说得过去,条条都没有问题,即使是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追问也无可厚非。正如湖南省教育厅之后的回应所说,这确实是“按规章办理”的。可需要强调的是,这“三不”的行事逻辑只是一种权力自保的逻辑,是一种不愿负责的逻辑。
从民间公益的角度说,民间组织在治理和服务社会时,应有一定的自主性,即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应该尽可能少地依赖政府的权威,尽可能避免公权干预。可是,在政府掌握大量社会资源、包揽公共事务的局面下,在各种政府和社会信息仍然不够公开透明的背景下,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打交道,甚至依凭政府组织公益活动就在所难免,而民间公益的这种自主性也便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崔永元指责湖南省教育厅“不作为”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
具体到崔永元公益基金培训百名乡村教师一事来看,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仅凭基金会来寻找和确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该有多么困难,更不必说其中的运作以及教师培训期间的安排等等。这些事务中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几乎都牵涉政府,都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地教育部门的参与,这样的公益活动注定会搁浅。而在此之前,该基金会在甘肃、贵州等地组织同样的教师培训,全都顺利完成,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无一例外地得到了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参与,这也就不难理解崔永元面对湖南省教育厅 “三不”回复的愤慨了。
事实上,“崔永元怒斥湖南省教育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民间公益组织还未能独立运作、仍然需要政府援手的当下,权力应该如何面对民间公益?
首先,政府应该降低民间组织的审批成本,减少其审批手续,为民间公益的运作搭建一个制度性的活动平台,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释放手中的权力,从相关领域逐步退出,真正让“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其次,政府应该将掌握的部分信息和资源公开,或者与民间组织共享,支持和鼓励民间组织开展各类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活动,帮助他们提高公益事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地提供一切便利和优惠,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这才是政府“执政为民”的真正体现,也是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