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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荒之下更要呵护献血信任机制
日期:2012-04-12 13:52  点击:355

血荒之下更要呵护献血信任机制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成都商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僧多粥少的“血荒”局面下,全国各地纷纷启动或推广互助献血,让“僧”自己找粥。所谓互助献血,即用血病人的家属或亲朋好友,需要到血站进行定量献血,医院方为病人输血。曾经无偿献血的病人,表达了这样的困惑:“我参加无偿献血的时候肯定不是只为了以后用血,但真正用血的时候,被强行要求再去献一次,还是很伤心。”
  
  互助献血本身是无可厚非的。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对医院来说,血荒之下不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互助献血也是别无选择。当然,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某些问题,比如病人情急之下只好掏钱从“血头”处雇人献血。而比这更需要重视的是,互助献血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失范,将对无偿献血信任机制产生伤害。
  
  无偿献血本身,是社会互信机制的产物。如果说信任机制是树,无偿献血则是果。这种信任机制,又分社会信任和个人信任两个方面。就前者而言,当一个人去献血,固然有基于救死扶伤的道义情怀,但更重要的是对无偿献血机制的信任,即相信所献之血能够真正成为一种善行并结出善果。目前的血荒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偿献血机制的社会信任危机。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临床用血需求量以10-15%的速度快速增长,而我国人口献血率仅为0.84%,远远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4%和中等收入国家的1.01%。一项网上调研显示,83.8%的人表示人们不愿意献血是因为制度不透明,担心献血被牟利。显然,我国人口献血率不高,与目前无偿献血机制透明度不够、缺乏社会信任存在必然联系。
  
  无偿献血的个人信任机制,在中国体现为献血者的临床用血优惠,这种优惠甚至惠及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按相关承诺,献血者相信,自己的行为不仅利人,而且还能利己。事实上,在一些国家献血者并不像中国这样享有以后的用血优惠。但在无偿献血机制缺乏充分社会信任的情况下,导入个人信任无疑是非常必要的。问题是在血荒之下,这种个人信任遇到了危机。当一个曾经的无偿献血者准备做手术,医院却告诉他:“以前的无偿献血证都没用了,现在我们没有血,你要再去献血。”冷酷的现实,对于他曾经付出的信任,当然是一种沉重的打击。献血者的个人信任受到伤害,其对无偿献血的社会信任自然也将产生动摇。
  
  这是一种令人忧虑的恶性循环:无偿献血机制因为缺乏足够的信任而导致血荒,如今为了应对血荒,又采取伤害献血者信任的方式……其实,血荒之下更要倍加呵护无偿献血的信任机制,因为信任在这里是弥足珍贵的资源。的确,互助献血非常必要,但是能否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作为守护信任的制度保障,也是个问题。比如,无偿献血者曾经的献血量,能够抵扣互助献血的定量?另外,在无偿献血的用血优惠宣传中,也应实事求是,不能让落空的承诺去伤害献血者的信任。毕竟,信任就是血源。信任越多,献血才越多。这方面,我们绝不能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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