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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还保得住吗?
日期:2007-03-16 09:26  点击:281

  摆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面前的有两个选择———参加,或是不参加。

  但对当初倡导设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这位73岁老人来说,他根本没有选择。

  “在保护区里修水电站,根本就是违法的。还搞什么环评报告?我肯定不参加。”

  已经“缩水”的保护区

  为了不让有眼疾的眼睛受光,曹文宣背光趴在桌子上仔细地给记者画起了保护区的图。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针对三峡工程修建后,对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补救措施。2000年4月,国务院将长江“合江—雷波江段”划定为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是曹文宣和同事们经过几十年调查研究、比选、呼吁后的结果。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没多久就有了变化。

  水利部门的金沙江一期开发工程,与保护区的设立产生了矛盾,其中水电站完全位于保护区内,使保护区的功能有可能部分丧失。

  总有一方要让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并要求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工程或保护区调整的替代方案。

  2005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函调整保护区,同时指出:“调整方案按国务院的审批意见执行。在规划修编与建设中应明确调整后的保护区内不得再进行水利水电开发活动。”

  2005年7月,农业部发文,标明了保护区新的范围。原定的保护区缩小了。

  再次来临的危险

  鱼儿们潜在的危险有一个“温情”的开始。

  有人热情地邀请在北京开两会的曹文宣吃饭。在刚刚调整的保护区内,他们想开建新的水电枢纽。请客者希望曹文宣出任环评专家。

  “已经掐了头,又想去掉尾”,他真担心:保护区还保得住吗?

  有关方面打算修建的水利枢纽坝址,位于保护区缓冲区下方1.5公里处的实验区内。如果这个工程建成,将使65公里的保护区(97.7%是缓冲区)变成水库,将不适合特有鱼类栖息、繁殖。而坝下约20公里的实验区也将与核心区、缓冲区隔断而丧失功能。因此,总共只有365.15公里长的保护区干流段,将会因这个计划中的工程而减少近1/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这样明显的违法行为,曹文宣不明白:还有什么可评价的!

  过去,长江上游的白鲟、胭脂鱼等珍稀鱼类和岩原鲤、圆口铜鱼等40余种特有鱼类,常年生活在金沙江虎跳峡以下至宜昌间约2400公里的江段内。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下游的激流、砾石底河段是它们的栖息、繁殖地。

  曹文宣告诉记者:经调整后的保护区,容纳珍稀特有鱼类栖息、繁殖的容量已经达到最小程度,不能再加以切割。

  难起作用的过鱼通道

  “不要指望修建一两座过鱼设施就能减轻水利枢纽对鱼类的不利影响”,对于规划部门提出的修建鱼道等过鱼设施的“解决方案”,曹文宣不以为然。

  经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和经验积累,他认为修建鱼道并不是鱼类保护有效手段。他解释说,北美和欧洲一些国家在水利枢纽修建过鱼设施,主要是针对鲑科鱼类和洄游性鱼类。鲑科鱼类有强烈的回归性,并有很强的游泳能力,这是欧美修建的鱼道有一部分获得成功的原因。我国的鱼类与国外差异很大,长江上游,根本不存在洄游性鱼类。

  据介绍,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曾经修建过一些鱼道,其中较大的一个是60年代末修建的七里垄鱼道,建成后从未有鱼、虾、蟹通过,完全是一个废物,后来被“绿化隐蔽”。1979年建成的洋塘鱼道,当时被评价为最成功的鱼道,名噪一时;但在取得实际数据后,从1984年起便废弃不用了。

  “修建过鱼设施是一项花费巨大的工程。如果不尊重科学事实,不但不能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还会造成巨额浪费。”曹文宣建议,环保部门在对大型工程上马进行环评时,要真正让科学论证成为政府官员的决策依据。这次的两会,他专门就该水利工程提交了建议。

  鱼儿不会说话。但作为中国鱼类学会的理事长,曹文宣觉得自己有责任代表鱼儿讲点话:“一个物种是经过几万年甚至几百万年的进化才形成的。总得为鱼留几条河啊!”

来源: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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