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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行为需要评奖吗?
日期:2012-01-16 13:27  点击:237

  “慈善”行为需要评奖吗?

2012-01-16               来源:中国网友报

  年头岁尾,正是各类总结、评奖活动火热进行时,单位的、行业的、社会的……范围、规格种种不一,而其目的、结果也不尽相同,近日就有几件相关评奖的事引起了社会关注,引来不少网友发文质疑、评析。
  
  一件是由民政部组织的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政府关注、鼓励社会慈善行动,当然是好事,但是据媒体披露,本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立“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类奖项,总计100个表彰名额。其中最具爱心捐赠个人20个,最具爱心慈善楷模2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40个(其中民营企业20个,国企10个,港澳台及外企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而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的参评基本标准均为年度捐赠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对于慈善行动进行这样的评奖、作出如此的奖项及所谓基本参评标准的设置、规定,引起网友和媒体的强烈质疑。
  
  首先,关于奖项设置的质疑。用“最”这样的绝对化、唯一性的限定语来评定慈善行为本身就是不适宜、不妥当的。因为慈善是很难判定哪一种、哪一次的行为是绝对比其他的爱心慈善行动“更具爱心”的,也不必、不该对于爱心强加这样的比较。同理,既然“比”是不合适的,那么所谓“慈善楷模”的提法也不妥当看来是政府搞评劳模搞习惯了,似乎什么都要整出一个“标杆”来才算是“导向”明确。而“最具影响力”的提法也很给评奖人找麻烦,怎么样才算“最具影响力”?媒体报道得多?舆评热烈?高层关注?或者干脆说,“秀”做得好?……
  
  其次,关于所谓参评基本标准的质疑。用金钱作为衡量“爱心”是否达“最”的基本和唯一标准,是对真正的爱心的践踏和侮辱。有许多善良勤劳的普通百姓,衡持善念,克己节俭,长久地将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的辛苦钱、血汗钱捐献出来,行善助人,他们几辈子的收入都不可能达到100万元,但他们微薄的付出却饱含了最真诚、最深切的善良和慈爱。不过在制定“中华慈善奖”参评标准的官老爷看来,他们的真诚爱心连同那些身家逾亿轻轻松松就可以拿出100万元的富豪相提并论的资格都没有!!!知道这些官老爷想借助这个评奖宣扬什么?是真想鼓励慈善还是想帮着有钱人炫富,或以名报利?
  
  最后,最根本的问题是对于评奖活动本身的质疑这样的所谓“慈善奖”评选活动该不该搞?真正的慈善活动,应当是施善者精神终极追求之一种,有一种宗教精神,是不求任何回报的付出,与世俗的名利追逐、交易无关。至少政府在对其给予支持时,不能将其向名利交易的方向导引。所以,对于慈善行动来说,这种极具“跑偏失的”风险的“评奖”活动最好不要搞。
  
  另一件引起社会关注并也与“慈善”有关的事是,崔永元缺席了1月8日举行的中国慈善年会。作为传播公益的先进典型,那晚他本该出现在灯火辉煌、掌声如潮的会场,接受荣誉,领取奖杯。可崔永元却“翘会”了,去了首都机场附近的皮村“小剧场”,为一场属于打工者自己的春节晚会做主持。因为很可能在崔永元看来,做公益宣传本就是应该的,获不获奖、领不领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心怀善念,为普通民众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少了崔永元的中国慈善年会,并没有因而缺少它原有的喜庆热闹,而多了崔永元的皮村打工者春晚,则多了惊喜、欢乐,还有普通劳动者、国家公民应有的自信和尊严。显然,缺席慈善年会的崔永元的选择比大费周章地将慈善行动纳入官僚评价体系的民政部官员的折腾更靠谱。
  
  龙年将至,希望新的一年里,各级政府部门能够良知向上,眼光向下,少为、不为脱离国情的所谓“发展”呐喊忽悠,不用非常习惯的官僚做派去给各种社会进步行动添乱,多关注脚下的民生问题,为老百姓多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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