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问题不是“街面问题”
2011年12月28日
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公安、城管等发现的来历不明流浪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血样,各地须安排适龄返乡流浪儿上学。(12月27日《新京报》)
流浪儿问题,应该算个老大难问题了。平心而论,能在2012年年底实现中国城市街面无流浪儿,这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但尽管如此,对“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笔者还是另有思考。
当然,笔者也没有误读新闻或者八部委的意思,甚至还清晰地意识到,之所以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这只是个“时间表”或者“短期目标”已。只是,就中国各地现在的执行管理环境而言,在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那里是这个意思,到地方上会被怎样解读,这就很难说了,甚至是令人忧虑了。
这又绝非笔者耸人听闻,或者杞人忧天。就拿近年城市创卫来说,很多地方往往只习惯将工作做在“街面”,从而导致街面干净整洁,背街小巷垃圾遍地,市民怨声载道。这不仅暴露出的地方相关部门对城市卫生态度,更暴露出一种管理社会的陋习。关键还在于,如果只对城市街面负责,不仅会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恐怕最后连城市街面都很难出现理想的局面。
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将重点放在城市街面,流浪儿可能面临两种命运:一种是被利用的组织将转移到背街小巷,跟相关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还会加大社会管理成本;一种是被一些地方懒政部门赶到背街小巷,也就是现在人们流行的说法——被消失。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这都不利于彻底解决流浪儿问题,而且还能会使流浪儿出现反弹,重新回到城市街面。过去,流浪儿之所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很大程度也是因为监管衔接断层,有时只见公安不见民政,有时只见民政不见公安,有时只见流浪儿出现地作单方面努力。
如今,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这是难得的,也让人真心替那些悲苦的流浪儿高兴。既然决心下得这么大,不妨把工作做得再周密一些,比如如何避免一些地方把治理街面问题的思维和习惯拿来对待流浪儿问题,让流浪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还流浪儿一份权益与幸福生活,才能实实在在提升社会人性与文明,让人信服感觉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