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
2011年12月12日
被誉为国内首个侧重于公民及其行动的公益奖项---“责任中国”2011公益盛典颁奖典礼将于12月11日在广州举行。日前,评委会成员、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锦萍在接受南都专访时表示,在现有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公益慈善领域应先制定自己的行业规则。
“不能以为公开就万事大吉了”
郭美美事件后,国内不少慈善组织纷纷表态将公开财务信息,打造“透明公益”。对此,金锦萍并不看好,她说:“现在的信息公开已经偏离了当初的目标,变成为公开而公开。”她认为,这种面对公信力危机病急乱投医的做法,并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千万不能以为公开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公开只是第一步,做得不好就公开只会让公信力更低。”她还风趣地打了个比方:“一个丑女人,一掀盖头不就死了么。所以要赶紧整容,赶紧把自身能力建设好,赶紧把公益慈善项目做好。一定要有机制、有制度、有团队,用制度来公开才行。”
“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
从中国红十字会“郭美美”到“卢美美”,到河南宋基会事件及各种诈捐事件,公益慈善领域的黑幕层出不穷,不断挑战着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公益慈善与商业的界限也被一再追问。
“现在的慈善组织被妖魔化了。”金锦萍感叹,“我们现在要力争改变这种状况。有问题的要改,但不要过头。”她反复强调,一个运转良好的慈善组织没有“stock-holder”(股东),没有任何个人可以从中获得利益,但是,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该“杀”的不是所有慈善组织,而是那些坏的慈善组织。在公益慈善领域,慈善组织始终是不能被绕过的一环。
“眼下关注慈善组织免税问题”
目前金锦萍比较关注慈善组织免税问题。她说,当给予一个非营利组织以免税资格时,要考虑对其他营利组织造成的冲击,这就需要制订一些规则去加以区分。比如在美国、新加坡,如果从事的活动与组织的宗旨是一致的,就可享受免税,否则就不行。比如学校招生收学费、出售教科书可以免税,但如果学校开一个餐厅,那就不能免税了。
“中国慈善制度在很多方面都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一个残疾人康复组织收取康复费,在国内就要收营业税、各种流转税以及所得税等。这些都可以改进。我们现在是要把中国的情况梳理一遍,把问题拎出来,然后开出药方。”
金锦萍解释道,所谓“药方”,就是按条分目地提出指导意见,告诉公益慈善组织在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具体该注意些什么。从一开始寻找合作伙伴、劝募起,到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过程中各种增值保值的方式,到最后执行项目时如何操作。这是一个专门为公益慈善组织制订的手册,只要公益慈善组织自动承诺接受这些规则,就可以进行认证。